珠海市粤乐达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 18000 元
2024年7月18日 - 金融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进行调查,但该单位并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珠海市粤乐达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构成了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违规行为。因此,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8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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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进行调查,但该单位并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珠海市粤乐达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构成了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违规行为。因此,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8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