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及董事长王鹏鹞等收警示函,多期年报关联担保金额披露不...
资料显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鹏鹞环境工程承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王鹏鹞,注册资本7.6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公司大股东为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34%,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实控...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警告
董事长王鹏鹞和董事会秘书夏淑芬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能履行应有的监督责任,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管理层责任的相关规定。四、市场监管和公司治理的启示鹏鹞环保此次受到深交所监管函警告,揭示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在股权激励、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为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鹏鹞环保扣非1.19亿连降三年半 股票激励计划信披不准两收罚单
其二,鹏鹞环保2020—2022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担保存在金额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还指出,鹏鹞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董事会秘书夏淑芬未能勤勉尽责,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V观财报|鹏鹞环保及董事长王鹏鹞等被警示
鹏鹞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董事会秘书夏淑芬未能勤勉尽责,在实行股权激励中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股权激励办法》第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应当对公司...
股票激励授予存在为他人代持的情况 鹏鹞环保及董事长王鹏鹞等被...
鹏鹞环保9月24日公告称,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董事会秘书夏淑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告显示,经查,鹏鹞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对象为他人代持的情况,且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股票激励授予情况的披露与实...
鹏鹞环保股权激励代持收警示函,曾自曝三成激励对象资格有误
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鹏鹞环保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对象为他人代持的情况,且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股票激励授予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
前董事长半年前被取保候审 鹏鹞环保现董事长又被监管警示
9月24日晚,时代周报记者致电鹏鹞环保董秘夏淑芬,她表示“我个人不方便回答”。就在半年之前,即2024年3月8日,鹏鹞环保曾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鹏鹞环保2021年1月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显示,王鹏鹞是王洪春之子。
信披违规 鹏鹞环保及其负责人被警示
江苏证监局认定,鹏鹞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董事会秘书夏淑芬未能勤勉尽责,在实行股权激励中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股权激励办法》第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公司热点|股票激励授予存为他人代持情况等 鹏鹞环保被警示 实控人...
公开资料显示,鹏鹞环保实际控制人为王洪春、王春林兄弟,王鹏鹞为王洪春之子,王洪春、王春林分别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80%、20%股权。截至6月30日,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鹏鹞环保27.34%股份,王洪春配偶陈宜萍持有鹏鹞环保0.52%股份。值得一提的是,鹏鹞环保于今年2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
鹏鹞环保与上海建工集团投资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7月5日,鹏鹞环保(30066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鹏鹞一行赴上海建工(600170)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交流。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乔聪,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曾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