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部署 明年起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郁琼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20日在北京联合动员部署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明年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会上说,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我省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每年按照基金预算,在综合考虑工资增长率和就业等指标变化情况基础上,结合国家下达我省参保扩面和基金征收任务以及各地级以上市失业保险参保等情况,制定各地级以上市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计划,报省政府审定后下达执行。(五)统一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政策。5...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申报征收!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申报征收!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期,多少省市税务、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将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0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2023年末社保费、医保费缴费业务统一暂停服务的重要提醒
关于2023年末社保费、医保费缴费业务统一暂停服务的重要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员:按照黑龙江省税务局、各委托代征银行年终缴费业务有关要求,为各征收单位及时解缴费款和年终决算,确保资金安全,统一时间将全省委托银行代征各线上缴费渠道业务暂停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无需先到人社、医保申报再到税务缴费 2024年起社保费缴纳“只对一...
自2024年1月1日起,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不必在多部门间“来回跑”(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目前,本市社会保险费采用缴费人先向人力社保、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由上述两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费款的方式。也就是说,缴费...
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用人单位、经办人请注意!
全省统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三、申报方式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单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即可申报,不能在网上注册的单位采用窗口申报。广东汕尾:3月31日前完成申报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需在2024年3月...
江苏:推出“非接触式”社保缴费 提升缴费便利化水平
在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不断完善社保缴费渠道,改进社保缴费服务举措,实现了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个人缴费“掌上办”。“对于企业而言,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行申报缴纳;对于自然人...
2024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一览
3、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33号)自2023年5月1日起,我省不再执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统一按0.8%执行。4、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
“两个明确”助推“统模式”圆满落地
一、明确征收模式。2024年1月1日起,在我省参保的用人单位(建设项目)和个人,由原来“社保社保、社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统一调整“税务申报、税务征收”模式。参保单位(建设项目)和个人申报“统模式”之前(即2023年12月31日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仍向社保部门申报,由社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