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
三、政策衔接2017年1月14日至2023年9月19日,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普通住房仍为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对象,自《决定》发布之日起,该部分征收对象纳税义务终止;在此期间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自《决定》发布之日起仍是征收对象。例1: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
重庆市财政局解读关于重庆市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及相关政策
《决定》的主要内容为:自2024年1月1日起,一是将我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二是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三是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
深度|重庆调整房产税征收细则背后,符合条件项目已不多
据悉,去年9月份,重庆已经对实行了12年的房产税政策进行调整,将房产税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同时将纳税期限由每年的10月1日至31日调整为每年的10月1...
重庆市调整房产税政策 推出优化房地产政策八项措施
中指研究院重庆分院研究主管戴小红解读称,本次政策调整是继2023年9月明确“三无”人员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收房产税后又一次优化,本次调整主要针对改善型产品,从计税标准、税率和免税面积多维度出发,降低改善型产品的购房成本,助力改善型需求释放。另有八项新政加码地产市场同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调...
地产股拉升 重庆实行13年的房产税迎重磅调整
重庆市房产税试点开始于2011年,与上海市同为全国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城市。根据最初的试点政策,重庆市房产税征收范围为主城九区,征收对象主要有三类,即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以下简称“三无人员”)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重庆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应缴税额七折、免税面积提升至180平米
1月24日,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重庆市政府公开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重庆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中的5条内容作出修改...
重庆: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高档住房无需再缴房产税
重庆市政府网公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高档住房无需再缴房产税。自2024年1月1日起,一是将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
重庆大动作!房产税有调整
据悉,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起至该决定施行前,按照上述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此外,《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上述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新年伊始,上海、东莞、洛阳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楼市新政,旨在引导购房者信心...
重庆调整房产税丨两会上的新重庆 有满满“新”意
1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高档住房无需再缴房产税。详情>>
机构专家:重庆调整房产税 有助于更好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祥明)1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调整后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高档住房无需再缴房产税。对此,中指研究院重庆分院研究主管戴小红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此举可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