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附政策问答)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安徽省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3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影响你我生活丨暂停办理部分社会保险费业务丨系好安全带 保安全!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发布通告:为确保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8月1日0时至8月4日24时期间,将对社会保险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升级,届时,将暂停办理部分社会保险费业务,8月5日起恢复办理。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
社保入税动真格了!税务局下发催缴补足公告!8月起,企业这些行为,再...
二十九、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者其行政主管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山东省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7月1日起直接...
自2024年7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范围是: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今起| 4天暂停办理!事关社保、医保、税务……
事关社保、医保、税务……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发布通告:为确保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8月1日0时至8月4日24时期间,对社会保险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升级。届时,将暂停办理部分社会保险费业务,8月5日起恢复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
(二)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www.e993.com)2024年9月24日。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0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2024年4月1日前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核定当年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当年(医保费为业务年度)后续月份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三)用人单位因2023年12月1日前存在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需补缴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申报征收!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0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8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采用自行缴费方式或批量扣款缴费方式。税务部门于每月8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未选择批量扣款缴费方式或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二)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2024年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已核定当年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当年后续月份仅需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的缴费工资。
下月起,深圳社会保险费缴纳流程有新调整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三)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已在参保登记时完成缴费基数采集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再次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如需调整缴费基数,应当向税务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