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通知
《条例》实施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不属于《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且未享受工伤待遇的,自省《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发生工伤时的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及待遇按照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
青海省工伤保险法规政策问答
答: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该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
关于工伤的20个问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根据《...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时限,如何认定“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案件中,“属于用人单位原因”耽误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的,应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在认定“属于用人单位原因”时,应当综合考虑原因的表现形式、是否系直接原因以及原因作用力的大小等因素进行衡量。同时,对用人单位单方承认系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工伤认定申请被耽误的,因满足...
超龄员工如何购买工伤保险?最新回应
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经核实,从2024年3月1日起,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的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单工伤保险。若员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贵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购买全险种社会保险。#政策扶持#@李女士:我的企业在成都高新区,想在龙泉驿区设立子公司,请问在房屋装修或者租金等...
员工认为是工伤,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谁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这个寒冬,摔倒在上下班路上的他们,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吗?
由于超过退休年龄再就业,张秀梅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并未为她缴纳社会保险,只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及互助基金。张秀梅意外摔倒之后,“项目经理和主管提着奶和鸡蛋,到病房看望过一回,说等她恢复再给她安排合适的工作”,她的丈夫也咨询了相关部门,被回复说“上下班路上的摔伤不属于工伤”。“既然有关部门这么...
【案例分享】超龄劳动者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超过退休年龄后依然工作的人日益增多,超龄劳动者因工死亡是否适用适龄劳动者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完全适用,还是参照适用?考量因素和价值判断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颇受社会关注。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超龄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男子留宿女友家上班途中车祸致瘫!当地人社:非合理路线不算工伤...
袁某不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认为事故发生前自己已与女友开始了规律性、长期性同居生活,符合从事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情形,发生事故的时间和地点属于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属于上班途中,故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
男子帮女同事拧杯盖受伤被认定工伤,官方力挺:并无不当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