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民事诉讼法》中先行调解制度的解读
2013年9月23日 - 中国法院网
严重影响调解效率,浪费审判资源,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现象,对此,笔者认为对调解协议的生效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他们可以选择以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经双方当事人在该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时生效为生效方式或以双方当事人签收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时生效为生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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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影响调解效率,浪费审判资源,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现象,对此,笔者认为对调解协议的生效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他们可以选择以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经双方当事人在该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时生效为生效方式或以双方当事人签收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时生效为生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