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公告,事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
十、自2023年3月22日起,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
10月1日起,新疆将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八、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供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并提供税收政策查询、发票总额度调整申请、发票风险提示等功能。自然人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申请代开的数电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标识自动归集,自然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查看...
湖北试点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湖北省数电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监制,数电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税务机关将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发票总额度管理。...
【税务宣传专栏】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十、自2023年4月27日起,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
今起,河南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河南省数电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河南省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数电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专票...
65个数电发票热点问题解答-浙江小望科技小望电商通支持数电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数电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
再见了,纸质发票!税务局刚刚通知!7月31日正式执行!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
2022年6月21日起,全电发票试点力度再升级
去年年末,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在广东、内蒙古和上海三地的全面试点,近日,全电发票试点力度再次升级,四川(2022年5月10日起)、江苏、浙江、山东(不包含青岛)、深圳、北京(2022年6月21日起)等地也正式纳入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地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
【老板必看】全电发票全面执行!
一、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二、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三、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前期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情况,提升纳税人全电发票使用体验,税务机关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升级。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