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本村村民宅基地后其子女主张无效纠纷,律师解析。
对于可能涉及到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交易无效。律师在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时,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三、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注意事项本案中,张金宝以案涉房屋系张明宇与王芳夫妻共同财产,协议落款处无“王芳”签字为由,主张协议无效。
【以案释法 】农村自建三层以上住宅,工程质量问题谁承担?
农村自建、修缮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房屋,其施工合同应认定为农村建房施工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调整,相应工程需要具有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业。农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低层住宅包工包料的应认定为承揽合同,由承包方负责房屋建造的全部事项,在工程完成后由房主向承包方支付报酬;农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
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七问详解“居住权”
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权合同等设立居住权的相关材料;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遗嘱确立的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件、生效遗嘱、证实遗嘱人死亡的材料。
涉房产居住权登记,北京拟出台新规,正征求意见
■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合同当事人应当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权合同或设立居住权的相关材料。■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遗嘱确立的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件、生效遗嘱、证实...
全国法院:关于宅基地纠纷的48条裁判规则 附:宅基地保护攻略!
31、本村村民擅自以宅基地上房屋向非本村村民抵还借款的协议无效。裁判要旨: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并非本村村民,其与该村村民签订的以房屋抵还借款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基于以...
一图读懂《黑龙江省调解条例》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五)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七)数额较小的民间借贷、买卖、借用纠纷;(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九)拖欠水、电、气、热力费纠纷;(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十一)涉未成年人校园纠纷;(十二)其他人民法院认为适宜调解的民商事纠纷(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
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的性质与效力该如何认定?
三、关于合同双方的过错问题。本案中,黄某、潘某2明知涉案房屋系农村宅基地上所建,依法不能转让给本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但仍将进行转让,对合同的无效存在主要过错,其对合同无效应承担主要责任,酌定双方的过错比例黄某与潘某2为70%、潘某为30%。四、关于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关于潘某1的利息损失,由双方按...
以合作建房之名售卖农村宅基地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两年后,被告(甲方)与原告(C村村民,乙方)签订《合作建房合同》,约定:甲方在A村有宅基地一宗,其负责组织各参加建房人合作建房,乙方自愿申请参加,出资金额为178000元;甲方在期限内将乙方选定的房屋交乙方使用,且不得干涉乙方处置权。合同签订当天,被告收到原告50000元,并将装修好的房屋交付其居住使用。
关于积极推进全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1)作价回购。拥有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农户,在有其他合法住所且自愿退出该闲置宅基地(住宅)情况下,可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闲置宅基地(住宅)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统一租赁。农户可以将闲置住宅租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合同收取租金,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山西省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38问
(二)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三)整户户口虽已合法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原籍宅基地未退出的;(四)一户多宅的;(五)虽符合分户条件,但当前户内人均宅基地面积达到或者超过50平方米的;(六)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