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控股股东、实控人丁香鹏拟1.4亿元协议转让5.05%公司股份
国林科技12月1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香鹏于2023年3月24日与赤钥8号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丁香鹏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赤钥8号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9,3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05%。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15.06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1.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各方在此确认并同意,泰达环保截至交割日所产生的任何利润、收益、红利、股息以及本协议签署时尚未分配的泰达环保以往的利润、收益、红利、股息已经考虑在股权转让款中,该等利润、收益、红利、股息由本次交割日后的泰达环保所有股东按照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共同享有,陕西金资对其不得主张任何特别的分配权利。(5)协议生...
未经实际出资人的同意,名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一、对于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来讲,显名股东或股权代持人因工商登记而拥有股权的所有权外观,容易出现其股权被持有人无权处分的风险,所以一般情况下避免采用股权代持;确有必要股权代持的,隐名股东需要对显名股东的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比如在代持协议中增加持有人无权处分时的责任承担,防止其股权被无权处分,并由第三人...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
本协议所称的一致行动,系指协议四方所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中就每个议案或事项统一投出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或,协议四方在股东大会会议中,对每一议案以其拥有或实际控制的全部表决权统一投出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或在公司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需表决情况下统一投出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第二条一致行...
最高院:关于股东与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问题
公司经营权属于公司,不属于股东王国富所有。王国富无权向其他四位股东发包公司经营权。(3)承包协议履行过程中,承包人之一范志荣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张建勇以及范志荣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均由张建勇承继的决议,亦是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华建良等四人遵守了股东会的决议并承诺承包协议书继续生效。王国富也没有表示反对。2....
宁波富邦深夜“打补丁”:董事长签一致行动协议,实控人管理团队4人...
本次变动导致宁波富邦实控人由宋汉平、傅才、黄小明及胡铮辉4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变为宋汉平、傅才及胡铮辉3人组成的管理团队,变动后宋汉平、傅才及胡铮辉3人和一致行动人宋凌杰合计持有富邦控股52.94%股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盘后公告称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控人变动据悉,8月12日盘后,宁波富邦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富邦控股...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第一条协议四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本协议所称的一致行动,系指协议四方所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中就每个议案或事项统一投出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或,协议四方在股东大会会议中,对每一议案以其拥有或实际控制的全部表决权统一投出赞...
优秀案例: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合同中责任承担约定的效力
(一)股权瑕疵对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在学理上,对于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主要有三种认识,分别为“无效合同说”、“可撤销合同说”以及“有效合同说”。“无效合同说”认为,股东资格的取得以其出资义务的履行为前提,转让瑕疵股权的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观点形成时间较早,如今鲜被采用。“可撤销合同说”认为,...
《九民纪要》案例解读:对内不隐名的实际出资人可直接要求···
第三、隐名出资人能够证明其以股东身份行使过股东权利,比如参加股东会、指派董事、获取分红等事实。二、对欲以隐名出资人的身份参与股权投资的朋友来讲,其不仅需要与名义股东签订代持代持股协议,最好还要求目标公司和其他股东均确认其股东身份,并留存其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的各种证据,和其实际向公司缴纳投资款的证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精神,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泰达环保引进农银投资、陕西金资对其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金额合计12.5亿元。按照当时增资协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