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支持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
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方式,推动项目建设;企业以存量土地出资(入股)或者引入投资方共同成立新公司的,报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与其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出让合同或者签订新的出让合同重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新的公司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办理开发建设手续,可以...
北京房产律师:农村宅基地出售引发的合同无效与利益分割纠纷
3.2000年7月10日,吴杰、吴君、吴蓝、吴蕊、林玲、吴英共同签订赠予声明,吴杰将W号院房产及全部财产赠予陈峰,其他人均无异议。4.陈峰称2017年3月对W号院房屋进行翻建,四被告无异议。5.2017年11月17日,陈峰与北京市房山区A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载明:乙方宅基地房屋位于W号,1982年以前...
农村自建三层以上住宅,工程质量问题谁承担?
农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低层住宅包工包料的应认定为承揽合同,由承包方负责房屋建造的全部事项,在工程完成后由房主向承包方支付报酬;农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低层住宅包工不包料的应认定为劳务合同,即“包清工”,房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挥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作用,施工人只负责单纯的施工劳作。二、农村建房“...
以案释法 | 农村自建三层以上住宅,工程质量问题谁承担?
农村自建、修缮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房屋,其施工合同应认定为农村建房施工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调整,相应工程需要具有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业。农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低层住宅包工包料的应认定为承揽合同,由承包方负责房屋建造的全部事项,在工程完成后由房主向承包方支付报酬;农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
重磅!农村宅基地政策54问,你不知道的有哪些?
一是土地性质不同:农房建设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商品房则占用国有建设用地。二是取得方式不同:农房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取得宅基地进行建设,商品房是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三是土地使用年限不同:现行法律和政策没有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
...小案大义】农村房屋经多手转卖,最后买方为同村村民,原买卖合同...
“沂”案释法小案大义农村房屋经多手转卖,最后买方为同村村民,原买卖合同是否有效?01案情简介2009年4月23日,村民赵某某将自己的房子以45000元的价格卖于乔某某,双方于当日签订协议书,该协议由双方、邻居李某签字及村委盖章(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乔某某购得该房屋后,对所购房屋进行了改造,添置了凉亭等设施,并在2017年...
农村集体土地所建房屋,如果买卖应注意些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流通。作为售房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其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被批准,因此售房者也应清醒认识到一旦出卖房屋,其将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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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售、交换、赠与和继承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12、什么是地籍、产籍:是对在房地产调查登记过程产生的各种图表、证件等登记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分类而形成的图、档、卡、册等资料的总称。13、生地是指: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
当你老了,这三个“护老锦囊”保护你!
除了各级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危旧房屋改造等方面给予优待外,对于自有房屋,民法典新增“居住权”相关规定保障老年人居住权。老年人可以在赠与房屋同时签订终身居住合同,并及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也可以通过遗嘱方式为配偶设立居住权。
最高检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在《民法典》实施之初,聚焦民商事案件自由裁量行权不当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发现“循环贸易”类案件、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腾房类案件,清算义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涉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类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以及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