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家法族规的功用与意义
在礼法合一的环境内,这种特殊规范形式被赋予强制性,成为类“法”的存在,在配套保障晋商先进经营模式的同时,确保了内外同向而行。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血缘原则有助于家庭成为一个内部关系紧密的封闭性组织,大幅节约成员间信任成本。晋商“惟任何所之,不挈眷,不娶外妇,不入外籍,不置外之不动产。业成之后,筑室...
传统“德·法·人”结合的法哲学智慧
□《孟子·离娄上》“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的经典论述,提出了两个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法哲学命题:一是德法关系问题,二是人法关系问题。综观《孟子》之言可知,在德与法之间,孟子更推崇德治,但并不反对法治,认为仅仅依靠善良的道德,不足以治理国家,还须辅以法律之治;在人与法之间,孟子认为法律制度不...
《重新认识中华法系》:以重新认识中华法系之反思始,以寄托复兴...
(3)汉朝到清末的“礼法”时代。此一时期,将曾经被抛弃的礼重新引入法当中来,实则开启了法律与道德结合的进程。礼的精神、原则甚至相应的具文,都纷纷渗入法律之中。经两汉的引礼入法,历魏晋南北朝之礼法结合,到隋唐的礼法合一,形成“德法合治”的治理模式,中华法系至此得以定型。宋元明清相沿不改,直到清末仿行西...
张梓太:中国古代法典传统与当代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 法学评论202403
“天人合一”理念强调天地的“生生之德”,也强调人类具有“参赞化育”的使命,“人为天地之心”而后“为天地立心”,人类首先依赖于天地的生生之德而生,后在生生之道中合理地开发与利用自然,破坏生生之道即未遵守天命,因此也无法成为天地之心而实现人生意义,于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哲学层面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类...
从《唐律》看唐代礼法合一的表现
(二)、现实意义从唐代的《唐律疏议》完备的法律体制来看是比较符合当代“以人为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唐律礼法合一的鲜明特征是“伦理道德思想”也就是说礼其实是居于法之上,在当今社会我们需要一些有积极促进意义的伦理道德融入社会发展中以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好书推荐」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制的关系审视——读《万历十五年》
中国古代一以贯之的法制思想就是“礼法合一”“德主刑辅”(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追溯至中国法的起源时期,夏商朝奉行神权法思想,宣称统治者的权力为神明所赋予;至西周,统治者提出“以德配天”——天命属于谁,就看谁有使人民归顺的德,所以要“明德慎罚”。不论是神权法思想,还是以德配天思想,都是统治者为其政权的合法性作出的解释...
葛兆光:专业的历史学者必须“保卫历史”
关于思想的落实,我也常讲,主要是三个维度,一是制度化,即思想如何转化成制度,就像儒家之所以成为影响中国社会最深的思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儒法合流,文吏合一,在汉代之后,它形成了规范人们公私生活的法律制度,在社会层面对日常生活伦理形成了控制,这就是法律史研究中常说的强调“礼法合一”。二是思想的常识化,...
建构自主知识体系 攀登新的学术高峰
经两汉的引礼入法,历魏晋南北朝之礼法结合,到隋唐的礼法合一,形成“德法合治”的治理模式,中华法系至此得以定型。宋元明清相沿不改,直到清末仿行西法、修订新律方始解体。第二,提出中华法系以“和合”为总体特征。《说文》曰:“和,调也。”所有看似对立的事物都可以通过“和调”而彼此勾连,形成对立统一、...
??张文显|中华法系的独特性及其三维构造
在司法实践中,主张“礼法合一”“德法并济”,注重“内圣外王”“刚柔相济”,善于“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正人心、厚风俗”。中国古代司法文明还体现在“德礼为本、刑罚为用”“明德慎罚”“大德小刑”上。以著名法史学家张晋藩先生对“明德慎罚”的阐释,明德在于敬德保民、以德化民;慎刑就是谨慎用刑、...
朱熹《家礼》《家训》对徽州宗族治理的影响
为统领氏族、实行村落自治,徽州宗族提倡封建伦理道德和礼仪规制,推崇理学教化,制定礼法合一族规家法管束教育族人,维护社会稳定。正如康熙《婺源县志》记载的那样:“自唐宋以来,卓行炳文固不乏人,然未有以理学鸣于世者。至朱子得河洛之心传,以居敬穷理启迪乡人,由是学士争自濯磨,以冀闻道风之所渐,田野小民亦皆知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