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专家谈赵宇案:目前对见义勇为豁免过于保守
记者:民法总则中明确了见义勇为救助人责任豁免规则,对见义勇为者在施救过程中的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豁免其民事责任。有人提出,此案引发广泛关注,背后的舆论诉求很明确,鼓励好人见义勇为,法律即使不能奖赏好人,也应当给予好人相应的保护。孟强:对于正当防卫者法律责任的免除,是一个需要考虑并平衡诸多因素的问题。
【以案普法】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为弘扬助人乐、见义勇为的优良美德,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首次在全国立法层面上给予见义勇为者免责保护,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区分情形一律豁免民事责任,民法典完全沿用该规定,目的在于降低善意施救者所要承担的风险,鼓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善行。紧急救助行...
胡友平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上海楼市又火了?;印尼羽协呼吁...
胡友平被授予“苏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同时,苏州高新区授予事件中不顾安危共同制服犯罪嫌疑人的3位市民群众“见义勇为人员”称号。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苏州将设立“友平见义勇为基金”。复旦大学:对“毕业典礼袭击老师”学生开除学籍7月2日,复旦大学法学院发布关于复旦法学院毕业典礼袭师事件的声明。
见义勇为拉架致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
见义勇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友爱社会环境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法律赋予善意施救者必要的责任豁免权,体现了对勇于伸出援手的救助者的鼓励和保护,传递了保护“善人善举”的信号,大大降低善意施救者所要承担的风险,真正让身边平凡英雄“无后顾之忧”。
电影《第二十条》深度解析:正当防卫的界限与司法担当
剧情回顾:检察官韩明的儿子小韩在学校亲眼目睹一位男生严重霸凌其他同学,便出手解救了被霸凌的同学,但小韩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导致了霸凌者的鼻骨骨折,此时小韩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法律分析:虽然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但小韩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此列。为了避免被霸凌同学的权益进一步遭到...
上海两会快评|扶老人造成伤害不用赔,用司法扶起善良
针对见义勇为可能引发的纠纷,《民法典》专门引进了紧急救助免责的原则,其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www.e993.com)2024年9月22日。这一条被民间称为“好人免责条款”。在本案中,法官认为,从立法本意来看,紧急救助制度在于用“及时性”来换取救助机会,而由于事出仓促造成的损害应当属于合理...
美好生活多一“典”:《民法典》中“紧急救助的责任豁免”为善举护航
免除见义勇为者后顾之忧的“好人法”写入《民法典》,也意在以法治为善举护航。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
见义勇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聚焦民法典草案
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现状:见义勇为是彰显社会正能量的善行美德。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热心助人救人者,事后反遭索赔、追责的现象时有发生。于是,“看到有人路上摔倒,究竟扶还是不扶”“遇到突发...
老人见义勇为牺牲,不应承担交通违法责任|新京报快评
一般来说,见义勇为往往属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且是豁免相关责任的依据和阻却违法的事由。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法信息,经核实后应予消除。纵观此事件,侯振林老人的行为更符合紧急避险的特征。根据民法总则,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豁免”校园贷失信学生,司法善意不是免责理由
获得这个授权后,才能开展接下来的互动。这应成为一个行业标准,甚至是镜头时代下的一个基本文明礼仪。华西都市报:作为“旧法”框架下遗留的最后一案,孙向波案的妥善收尾,让我们看到了司法专业主义的力量。而在“新法”体系内,见义勇为者将不必再经历孙向波式的煎熬,这便是“确定性”所带来的最大的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