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
据悉,商业保险年金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积累期或领取期设计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产品。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鼓励保险公司发挥商保年金跨期支付、保值增值、年金化领取等作用,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健...
周延礼:商业保险是促进居民养老财富积累的有效途径
周延礼:商业保险是促进居民养老财富积累的有效途径[查看更多峰会报道,请访问本届财新峰会首页。可点此打开]财新网中国已经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企业/职业年金为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为第三支柱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但目前后两者发展较为薄弱,整体规模难以与基本养老金相比。11月8日,在第十五届财...
商业保险年金概念落地,多元养老产品待补位
作为配套文件,10月底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通知》明确,商保年金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积累期或领取期设计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产品。就目前来看,保险公司所提供的第三支柱养老产品主要为...
个人养老金、商保年金、商业养老金,傻傻分不清?一文看懂
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在第三支柱中,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补充,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这一业务只能由养老保险公司进行经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商业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
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为个人提供更全面、更个性化的养老规划,包括更高水平的养老金、更丰富的投资选择和更灵活的领取方式等。通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增加养老保障,提高生活质量。总之,商业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并不冲突,而是可以相互补充。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提示广大消费者:基本养老保险...
金融监管总局发文提出进一步扩大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通知》明确了商业保险年金概念(www.e993.com)2024年11月13日。商业保险年金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积累期或领取期设计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产品。《通知》表示,鼓励保险公司发挥商保年金跨期支付、保值增值、年金化领取...
监管指路保险业: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
在养老年金险的探索中,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发展亮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将资金长期锁定用于养老保障目的,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年龄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满60周岁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2023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人身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点评:商保年金提质...
1)业务定义方面,明确商业保险年金是对保险公司开发的第三支柱产品的统称,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积累期或领取期设计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年金险、两全险,商业养老金及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产品。2)参与主体方面,扩大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3)产品创新方面,鼓励开发适应...
大力发展! 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将进一步扩围
《通知》明确,商业保险年金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符合条件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等。《通知》提出,进一步扩大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按照“成熟一家,开展一家”的原则,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延长试点期限...
进一步扩大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一、本通知所称商保年金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积累期或领取期设计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发挥商保年金跨期支付、保值增值、年金化领取等作用,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健的财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