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现代化 | 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存在争议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关于作品的定义,作品的认定需满足四个要件:一是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范畴;二是具有独创性;三是能以一定形式进行复制;四是表现为智力成果。只有满足法律...
「宁聚·案速递」同一幅作品,原、被告都有著作权登记证书!谁才是...
原告涉案美术作品是自己原创,并向某省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经某省版权局审核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原告未对外授权任何人或单位使用上述美术作品进行商业活动。故两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两被告辩称:其也有著作权登记证书。被告对涉案侵权商品中使用的美术作品享有合法授权,该...
单小波|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认定
著作权既包括著作财产权,又包括著作人身权,其人身权系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因为人工智能不能直接享有和行使人身权利,故难以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从国际上讲,作者权利国际化的典型是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伯尔尼公约虽然没有定义作品的“作者”,将其留给缔约方,但其文本和历史背景强烈表明,公约指的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这...
AI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人工智能技术也有“成长的烦恼”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专家认为,判断利用AI软件生成的内容是否构成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中,“智力成果”及“独创性”这两个需要考量的要素是最关键也是最难认定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AI文生图”著作权案认定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
据此,法院认为,涉案图片是以线条、色彩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造型艺术作品,属于美术作品,应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关于作者是谁的问题,法院审理后认为,著作权法规定,作者限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此人工智能模型本身无法成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本案中,原告为根据需要对涉案...
AI生成作品,著作权应该归谁?
他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成果是否能受版权保护这个问题上,该关心的不是产生过程,而是其产生的成果是不是符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的定义(www.e993.com)2024年12月18日。他认为,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不要采取排斥的态度。只要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符合一般作品的定义,就应该予以认定保护,并不能因为它是由人工智能产生的内容就没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与侵权判定
一、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一)合理使用的定义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无偿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构成侵权行为。这一制度旨在平衡创作者的权利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和文化的繁荣发展。(二)合理使用的标准...
AI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判决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图片符合作品的定义,属于作品,并且它是以线条、色彩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造型艺术作品,属于美术作品。在原告所使用AI绘画软件设计者不主张对输出内容权利的情况下,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且体现出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因此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
来认真讨论下 AIGC 带来的“著作权”问题——AI 创作的内容版权...
一、AIGC能否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第三条将作品定义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因此判定AIGC是否能够被认定为“作品”,一般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考虑:1.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2.是否具有独创性;3.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4....
外观设计的著作权保护路径
(一)实用艺术作品之内涵实用艺术作品具有实用性和艺术性的双重属性,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写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法律词汇》,实用艺术作品被定义为“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且无论这种作品是手工艺品还是工业生产的产品”。2014年6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首次明确将其定义为“玩具、家具、饰品等具有实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