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巡回审理涉“胖虎”美术作品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其经授权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美术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性权利。二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微博账号中发布了使用涉案作品的电脑壁纸,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原告同时主张,如法院认为上述使用行为无法达到改编作品并形成新作品的程度,则其亦认为上述使用行为构成对其信息...
【谈案说法】双方都有美术作品登记证书,著作权究竟归谁?
2023年8月28日,温某就案涉图形向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作品名称:鲸·艺设计图,作者及著作权人:温某,创作完成日期:2019年10月2日,首次发表日期:2019年11月28日。2023年8月31日,陈某向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作品名称:鲸戈,作者及著作权人:陈某,创作完成日期:2021年11月16日,首次发表日期:2022年1月9日。后因...
两美术作品高度相似!电白法院这样判著作权归属
作品独创性是作品取得著作权保护的首要条件和法律保护作品表现形式的客观依据,作品实行自愿登记,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登记并非法定程序。我国著作权登记审查形式为形式审查,著作权登记证书仅是登记“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并非法定证据。法院判定:依据原作品底稿虽然温某的《鲸·艺设计图》作品著作...
美术作品的版权是怎么定义的?该如何区分它的版权归属?
作品版权,也称为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作品可以是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形式。美术版权即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美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4·26特辑|网页设计被诉相似侵权?法院:非独创性美术作品,驳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八项规定,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首先应当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情感、知识概念、操作方式、程序等功能性因素,其次应当是具有一定的审美意义的、能够满足受众对美的需求的艺术作品。本案中,原告主张权利的21个页面主要由关于公司和网站业务的介绍文...
天平剑|汇编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反思与重构
如果仅依据我国法律对汇编作品的定义恐无法给出确定答案(www.e993.com)2024年11月2日。有学者指出:“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上述规定是直接借鉴《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产物,但这些国际条约的起草机构也没有对汇编作品作出更为详细的说明。从我国《著作权法》第14条用语的渊源来看,材料一...
AI生成内容是否享有著作权?要看这两点→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图片符合作品的定义,属于作品,并且它是以线条、色彩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造型艺术作品,属于美术作品。庭审焦点二: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被诉行为是否侵权?首先,需要确定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归原告所有,还是原告使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以及它的开发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
影视作品海报相关著作权纠纷裁判规则 4 条
在电影海报中使用已发表的美术作品,但使用不突出,且被引用作品在海报中具有新的价值、意义和功能,美术作品原有艺术价值和功能发生较高转换的,属于转换性使用,且该使用不影响美术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应认定为合理使用,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以案说法|美术作品登记在前也侵权?法院:我们看的是原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造型艺术作品。某隆公司提交《英红九号原生态》美术作品,虽使用的“英红九号”字样为红茶树种类,文字部分引用的是朱权作品《茶谱》、宋代“点茶道”、唐代孙淑作品《对茶》以及宋代赵佶作品《大观茶论...
汽车配件引发著作权侵权诉讼,怎么回事?
在我国,实用艺术作品(指兼具实用功能和审美意义的立体造型艺术作品)作为美术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受到保护的仅仅在于其艺术性,也就是保护实用艺术作品上具有独创性的艺术造型或艺术图案,即该艺术品的结构或形式。基于此,丰台法院认为,作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除同时满足作品的一般构成要件及其美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