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采购规程,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将集中采购项目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
保密与档案管理新规对政府采购影响几何
笔者认为,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政府采购的定义,涉密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只是不依照《政府采购法》设定的程序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另行制定。如今《保密法实施条例》又明确了涉密采购的预算管理要求,采购人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编制相关涉密采购预算,并以适当形式报财政部门审核。二是涉密采购项目密级确定程序更加严密...
我国《政府采购法》与GPA 、CPTPP的比较分析与修改建议
一是政府采购的竞争原则,《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是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此外,《政府采购...
太原市晋源区:以“法”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采购中心通过搜集资料、积累经验,制定同类货物或服务的采购需求标准,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采购需求标准体系,指导采购人科学编制采购方案,实现从程序代理向专业化服务转型。同时,运用“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模式,及时、完整、准确地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全流程公开、永久公开、...
新《行政复议法》对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影响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采购行为的投诉处理程序是有严格的先后顺序的,必须遵循“质疑—投诉—行政复议或诉讼”的位序。质疑程序前置的初衷是为了方便供应商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协商。然而,从实际情况出发,在现行制度下对投诉事项的定义不明确,实务中普遍将供应商违法行为作为投诉事项,但采购人无...
“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是行政处罚吗?
2014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有多条条款针对违法行为做出了“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的规定,如第七十七条表述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
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并结合修改进程适时修改实施条例。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二)制度建设研究完善货物服务招投标、非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和质疑投诉等部门规章,研究将需求管理以及合作创新采购等制度上升为部门规章,逐步构建...
综合评分法中评审因素设置的原则及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等文件均对综合评分法进行了定义: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人...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关于物业、教材、家具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执行最低评标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参照省里的做法,制定了物业、教材、家具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最低评标价法的招标文件《标准模版(试行)》,并报经市财政局确认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自2024年5月1日起,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以上三类项目公开招标采用“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