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如果行为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但是其在签订合同时具有履约的现实可能性或者期待可能性,且积极创造条件履行合同,后续未履约有一定客观原因,事后又积极承担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主动弥补对方损失,一般不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审理法院: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6...
李元举浅谈怎样完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商业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
明确欺诈行为界定:细化商业欺诈的定义、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如明确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合同诈骗等具体行为的界定,便于准确识别和认定欺诈行为,使执法更具操作性.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额度,让欺诈者付出高昂代价;增加刑事处罚条款,对严重欺诈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除补偿受害者损失外,还需额外赔偿,增加...
法学∣周光权:对赌协议场景下合同诈骗罪的界限
内容摘要 对赌协议是估值调整协议,纠纷应在民事领域解决。即便目标公司实施造假行为,但在没有就重要事项实施欺骗且双方在合同框架确定后再做评估的情况下,在对赌期内兑现收益或补偿投资者损失的,以及行为人具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不宜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但行为人在估值时造假使之严重脱离交易价值,或者在对...
“套路卖”应以合同诈骗罪认定
第一种观点认为,上述行为是一种民事合同(欺诈)行为。第二种观点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分为客观上的诈骗行为和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本案中,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
蓬安滨江豪延卖买合同严重欺榨行为?官方回复来了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发帖反映“滨江豪庭买卖合同严重欺诈行为”一事,我院已收悉。经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反映所涉案件的基本情况2019年5月28日,蒋某某、黄某某与四川科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后简称科建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科建公司开发建设的“滨江豪庭”小区住房1套(某幢2单元第6层2...
二手车销售合同,“避重就轻,模糊概念”就算欺诈么?
第一:作为专业的二手车从业者必须搞清楚本文开篇提及的事故车与重大事故车标准,当然还有泡水车、火烧车等相关定义的标准与依据,避免类似错误再度发生(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第二:合同尽量严谨一些,譬如车辆有事故维修,但保证车体结构无事故或无损伤修复,是不是就说清楚了。
看房签合同受欺诈,购房者要求撤销合同遭拒
原告基于其告知的虚假情况,与被告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及部分购房款。但是,实际上案涉房屋不符合原告的购房要求,原告购买案涉房屋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被告公司工作人员销售房屋系其履行职务行为,该工作人员以欺诈手段,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被告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原告有权要求主张撤销。
平安养老险安徽分公司:反保险欺诈知识解读
保险欺诈的定义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三大类。最常见的保险欺诈,多指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一、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1、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撤销“合同诈骗罪”,河南省高院五位法官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吗?
合同诈骗罪这个罪名的典型案例是周某明等合同诈骗案,又称为上市公司高管合同诈骗第一案。周某明等人采用欺骗的手段与上市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最后将上市公司“掏空”。主犯周某明被法院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维护广大股民的利益,对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以往案例...
从裁判理由看如何打掉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
“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应构成合同诈骗,其行为本质总是想通过“拆东补西”的方式非法占有一方财物,以达到永久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在“拆东补西”过程中,行为人一般不将拆来的资金用于再生产或经营,并不打算创造利润、创造将来履行合同的条件。“借鸡生蛋”,其行为本质是民事欺诈纠纷而非刑事诈骗犯罪,其行为特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