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新公司法下公司对外担保实务问答
所谓法定限制,即团体法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所作的限制。代表权的约定限制与法定限制的区分实益在于是否具有外部效力。通说认为,公司章程不具有对世效力,第三人也不负有审查义务,故从交易安全考虑,公司不能否认法定代表人超越约定限制权限的行为,除非公司能够证明交易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代表人缺乏代表权。《民法典》第...
以案释法丨合同有公司印章,就一定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吗?
合同系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但是仅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而未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相对人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订立合同时未超越权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但是,当事人约定以加盖印章作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除外。合同仅加盖法人...
新《公司法》关联交易规则的31个适用要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决议;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五条对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移转的关联方交易的,应经...
新公司法下的企业对外担保: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
换言之,就公司一般交易行为而言,相对人得基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当然相信法定代表人具有相应权限,但就公司担保和投资这两类具有高度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交易行为而言,新《公司法》设置了特别规定,相对人自然不能相信法定代表人当然地享有代表权限,因为法定代表人只有在公司机关依据章程就担保作出决议的前提下才具有相应的权限...
新公司法下公司对外担保实务问答
所谓代表权的约定限制,是指法人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对代表权所作特别限制。所谓法定限制,即团体法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所作的限制。代表权的约定限制与法定限制的区分实益在于是否具有外部效力。通说认为,公司章程不具有对世效力,第三人也不负有审查义务,故从交易安全考虑,公司不能否认法定代表人超越约定限制...
越权代表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审查认定要点
审查相对人善意与否如果相对人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那么属于非善意,越权代表人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审查相对人善意与否只有在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但是又有可能构成表见代表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一、法定限制下相对人善意的认定对于法定限制,相对人善意是指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这里既不是指泛泛的形式审查也...
法律锦囊 | 《公司法》关联交易规则相关问题解读
18.如何认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实施的关联交易的效力?《公司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五条分别规定了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情形中应履行的程序,属于法律上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权限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对公司不...
最高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民事责任与典型案例
但从司法实践看,当一个担保合同订立后,往往是公司以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为由认为构成越权代表,从而主张担保行为无效。此时,主张合同有效的相对人大体有两种选择:一是在无决议的情况下,举证证明存在本纪要第19条的例外情形;二是在有决议的情况下,举证证明其已对相关决议进行了形式审查,从而表明其签约时是善意的。
公司担保法律实务研究(二):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分析
第一条越权担保合同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依照合同法第五十条等规定,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公司有权决议机构在法庭辩论终结前依法作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及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公司其他...
金融公司担保案件中,关于越权代表的司法判例研究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关联公司,这三家公司长期存在为彼此的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在该案件中,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担保,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与债权人签订了担保合同,丙公司认为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越权代表行为,债权人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不应认定为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