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新窗口】深入挖掘案例的司法价值
“夏刑三千条”就是案例归纳而成。殷商时期有“有咎比于罚”的原则,即有了罪过,比照对同类罪过进行处罚的先例来处理,宋代的“断例”、元代的“条格”、明代的《问刑条例》还将案例与法条一并编纂,通过案例弥补了法律的不足。不同于英美法系,我国古代司法案例不具有制度性约束力,而是在日积月累的司法实践中达...
重庆燃气乱象背后:从新加坡女警办案看企业管理缺失与法律边界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判例法系,是起源于英国并在全球多个前英国殖民地和附属国中实行的法律体系。该体系强调以判例法为核心,即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判决,特别是其中确立的原则和法律规则,对后续类似案件具有约束力,即遵循“先例原则”。特点之一是诉讼程序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保障公正审判。新...
白晟:《元照英美法词典》背后的法律精英们
相反,英美普通法法院则尽可能多地寻求经验事实,尽可能多地寻找争议案件与先例之间的“类推关键”,最终对“类推关键”的处理方式来裁断新的争议。当没有先例可用的时候,普通法法院也不引证三段论,拒绝将判决结论作规范性的陈述,而在于为新案件中的特殊事实与不同的法律原则建立联系,从而造就新的先例,其判决结论仍然是...
中国实践智库|陆宇峰:《法律现实主义新论》——16载厚积 重新理解...
“遵循先例”原则本身是合理的,普通法危机的根源在于“遵循言辞”替代了遵循先例;司法“程式化风格”固守“纸上规则”,加剧了上诉裁判的不可预测性,“黄金时代”的司法“宏大风格”则注重个案类型情境、秉持情境理性、适用“真实规则”,具有相当程度的可预测性。又或者普通法危机根本不存在,需要破除的只是法律确定性这...
??张文显|中华法系的独特性及其三维构造
我国古代司法案例虽然没有英美法系中判例的制度性约束力,也没有形成当代中国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惯例,却在日积月累的司法实践中达成了典型案例共识,因其参考价值而被借鉴,自然形成了事实上的“先例”“范例”。《刑案汇览三编》中曾记载这样一个案例:清朝嘉庆二十五年,徐还大和徐棒南两人先发生口角,进而转变为...
错位与解析:再说先例判决制度的建立
一种观点认为它实际上是一种法律约束力,理由是先例判决制度具有了判例法之效力(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这种认识,实际上还是混淆了先例与判例的实质性区别。我们在建立先例判决之初,就一再指出判例法上的判例具有法的渊源性质,是创造法;先例意义上的判决是以现有法律为基础的,不是对法的扩大、缩小,更不是创造,而是准确理解与合法运用,以...
先例判决只是看上去很美(声音)
从内容来看,英美法系确定“先例”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只有高级法院能够形成先例;二是上级法院的司法先例对下级法院在类似案件的审判具有约束力。这是基于下面的假定:从整体来看,上级法院的法官比下级法院的法官更有经验,不仅学识较高,而且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可以不受外界的压力解释和适用法律。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不同在哪里?丨域外法律
因此,司法先例是在遵循先例原则(staredecisis)的基础上进行的。如今,英美法系对司法先例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则。例如,只有判决中特定的部分才能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并且需要上级法院的授权。大陆法系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编纂制度的使用,让法律的来源可以被记录下来,这些法律法规对应特定的领域。
“碳排放资产”的法律属性:从国际法到民法的 可能性及其限度
但从英美法系的传统观点来看,英美法中并不严格区分公法和私法,也不认为国际法的制定法对于英美法系的判例具有当然的拘束力,相反会倾向于将国内法的判例原则当然地扩展到国际法体系中。《公约》的英文名称采用的是“convention”,现在英美法一般指internationalconvention,是国际条约(treaty)的一种形式。同时也引申代指...
“指导性案例”的功能定位与判例化前景
判例亦即先例,在英美法系国家,指的是“法庭作出的被引用为裁决同类事实的权威的判决或者决定……普通法是‘由先例到先例不断扩大’而发展起来的。原初的先例是产生和适用一项新规则的判例;宣告的先例仅仅是适用已经存在了的法律规则的判例。权威判例是有约束力、必须被遵循的判例;有说服力的先例是不必被遵循、但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