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跃宁 |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管辖衔接研究
内容提要:基于“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监察全覆盖”的目标,与公职有关的犯罪单位、关联案件的非公职人员均应当属于监察管辖对象;公安机关管辖的五个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也应当纳入监察机关管辖的范围;监察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也应当进行法律规制。在监察管辖与外部刑事管辖的衔接上,重点研究...
大咖说 | 陈卫东:刑诉法修改的重点问题
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充分落实这一指导方针,因应司法实践中在刑事诉讼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
大咖说 | 卞建林、张建伟、叶青等十位法学专家对《刑事诉讼法》第...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广泛采用,主要源于其便利性:一是不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的居所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更便于施加控制以及对场所进行操控;二是不在看守所进行人身自由的控制,摆脱了看守所对提审人员的各种限制;三是对于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的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个替代羁押的“羁押手段”,可以满足办案机关剥夺...
监察委管辖罪名数额标准一览表(100个罪名)
因此,理论上监察委对检察院可以立案的14个罪名也可以管辖。由于14个罪名中“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在监委管辖的88个罪名中也存在,所以,理论上监委对88个罪名+12个罪名共计100个罪名有管辖权。100个相关罪名管辖一览表一、贪污贿赂犯罪(17个罪名)序号罪名立案(定罪量刑)标准管辖1贪污罪(第382...
盘点丨监察委管辖88个罪名立案量刑一览表(最新)
监察管辖88个罪名最新立案量刑一览表注释注1六种情形: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
公安机关42个罪名变更为监察委管辖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中规定了国家监委管辖88个罪名,主要由六部分组成:一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
监察委、检察院、公安局管辖罪名分工明确!
关于监察机关管辖罪名范围,既包括(点击查看)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列举的88个罪名,也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的人民检察院亦有权管辖的14个罪名。上述罪名中,司法工作人员以外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搜查罪由监察机...
浙江兰溪:编印监委管辖88个罪名实用指南
编印《监委管辖88个罪名实用指南》是兰溪市继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方面的一次探索创新。该市监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印《监委管辖88个罪名实用指南》,将88个罪名分为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和其他犯罪案件等四大类,并从概念、犯罪构成、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40余个罪名管辖变更!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中规定了国家监委管辖88个罪名,主要由六部分组成:一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
监察法一周年·看制度建设 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明确监察对象范围和管辖职务犯罪罪名2018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出台《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六类监察对象的具体范围,列明了监委管辖的88个罪名,明确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管辖分工和协调等事项,为监察机关履行好职责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