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女教师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法院这样判!
2023年6月,小美休完产假回校工作,发现自己被开除。无奈之下,小美在2023年7月17日向学校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本人于2020年9月1日入职,于2022年10月26日开始申请休产假。贵校在我休产假期间未按时发工资、克扣生育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迫解除本人与贵校的劳动关系。”随后小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
女教师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文昌法院判了
2023年6月,小美休完产假回校工作,发现自己被开除。无奈之下,小美在2023年7月17日向学校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本人于2020年9月1日入职,于2022年10月26日开始申请休产假。贵校在我休产假期间未按时发工资、克扣生育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迫解除本人与贵校的劳动关系。”随后小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
女教师产假期间被辞退,法院判学校支付生育津贴及经济补偿金
原告于2022年6月23日小莫产期期间解除与小莫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原告诉称没有辞退被告的行为,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的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采信。关于小莫的生育津贴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由于原告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为被告参加生育保险,被告的生育津贴应...
潮汕一女子休产假,公司拒付足额工资!法院判决:14万补偿金!
李某某于2010年5月入职某公司,从事出纳、后勤及行政等工作,工资由某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银行等方式支付,某公司自2010年5月至2022年8月为李某某缴纳社会保险金,2021年11月24日,李某某因孕期心率失常向某公司请病假及休产假,于2022年8月24日返回某公司上班,但某公司仅支付了李某某部分工资。李某某于2022年9月12...
劳动争议案件中预付经济补偿金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女职工产假期间被通知辞退,法院如何判?
(四)其他赔偿,例如加班工资、防暑降温费等(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本案属于因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期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原告宾阳县某校在被告小莫产假期间,通过电话和微信通知辞退以及不再按合同约定发放每月工资等事实行为,单方解除与被告小莫的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小莫由此获得向宾阳县某校请求赔偿的权利。民事...
女子哺乳期内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法院:属违法,双倍赔偿!
哺乳期内被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辞退姚女士是东莞某电子公司的工程师。2022年9月30日,姚女士休完产假后回公司上班。公司却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与姚女士的劳动合同,并只支付一倍经济补偿金。姚女士则认为自己尚在哺乳期内,公司此时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终止,应向其支付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
员工连休37天事假被公司开除。获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万余元
近日,北京,工人日报公布一起案例,一男子连休37天事假被公司开除后获补偿金8万余元。据悉,李兴(化名)因照料生病的家人,在两个月内连休了37天,其中:已获批准的休假记录为3月份事假7天、年假8天、陪产假12天,4月1日至3日陪产假3天、事假7天,合计37天,未获得批准的请假记录为10天。
北京法院公布多起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央视网消息:劳动者权益保护关乎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用人单位和员工双向奔赴,共同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现实中,有用人单位想解雇员工,但又不愿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于是开始动“歪脑筋”,找各种理由逼迫员工“自动”离职。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宝妈产假归来拒绝合理调岗遭公司辞退 公司做法是否合理?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秦春辉记者袁玮)产假归来,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拒绝用人单位的合理调岗,用人单位将其辞退是否合法?近期,虹口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三期”女职工的解除类劳动纠纷案件,最终法院认定用人单位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对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