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野生动物非玩物 肆意买卖必受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获救!
草鸮(xiāo)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属珍惜野禽,别名猴面鹰,中型猛禽。因其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面盘灰棕色,呈心脏形,有暗栗色边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家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拨打110报警切记不要自行救助、放生同时,警方呼吁广大群...
“司法+治理”,跨域生态一体保护——灌南县法院跨域支付生态修复...
今天的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同时邀请专家出庭,让旁听群众深刻地了解了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敬畏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李娟市人大代表灌南县人社局就业能力促进科科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人民法院履行着维护国家...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该规定明确行政机关应当履行保护相对人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十一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
夏季行动丨森林公安连续破获三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经查,在犯罪嫌疑人吴某家中,共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西藏山溪鲵147尾(干体)。在大量证据面前,吴某交代147尾“娃娃鱼”中,有35尾系其在洮河林区内非法捕捉所获,其余112尾,分别系同村杜某和吴某中在卓尼县某地非法收购的52尾、60尾后寄存在其家中的。
非法猎杀中华斑羚、捕猎“三有”保护动物,北京一男子获刑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8月14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李某某在怀北镇非法猎杀中华斑羚、野生岩松鼠、果子狸、狍,怀柔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
【光明时评】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但这片湿地虽然生态价值高,却缺少有力的“法律地位”。此次被收入名录后,北京沙河湿地明确成为受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禁止破坏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后续保护工作将更加有法可依。由此可见,不同于以往从行政区划或者地理景观角度划分和管理保护地的框架,名录从野生动物的生存需求出发来推动保护工作。在大力提倡...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鸨现身官厅水库国家湿地公园
大鸨,是脊索动物门鸟纲鹤形目鸨科动物,属于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鸨体型较大,为狩猎鸟类中最大型的一种。头小颈短,嘴小而扁。前胸深灰色,背部淡棕色,具有黑色横行条纹。翅灰白色,腹羽白色。主要吃植物的嫩叶、种子以及象鼻虫、油菜金花虫、蝗虫等农田害虫。性机警,很难靠近,善奔走、不鸣叫,非迁徙时的...
重庆划定陆生野生动物 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
鸟类、兽类全年禁猎,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猎。此外,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必须依法依规报批。非禁猎区、禁猎期内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具体在本案中,政府对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补偿决定显然不属于征收征用补偿决定。但从实质上看,政府作出该补偿决定是在履行法律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