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代币泡沫堆积 炒币人2个月赔掉上千万
“空气币”与其他融资项目不同,发行融资的融资主体并不需要是一个真实的公司,一个临时组成的“团队”就可以成为融资主体。在央行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后,国内原有的代币项目,纷纷选择将服务器、融资主体注册地等迁移到境外。而以“团队”为融资主体的代币融资项目甚至都不需要将注册地外迁,一切照旧,就可以继续融资圈钱。
分三种观点讨论-买卖虚拟货币所订立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发行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对于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作出清退等安排。对该类行为以及以后延伸的买卖行为的禁止,有利于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防止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据此,原、被告间买卖CMC币的...
以案说法:发行、开发及交易虚拟货币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
202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发布
根据《公告》的内容,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发行部门发行,不具有法偿...
“元宇宙”可能会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方式,法律支持吗?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提到:“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
“区块链”围猎中老年人:六旬阿婆贷款25万“挖矿”,几百人组成一...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
委托他人投资虚拟货币失败,委托合同被判无效,投资人自行承担八成...
上海金融法院指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代币不具有法偿...
购买虚拟货币未成,投资款能否要回?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2017年9月,央行联合七部委发出《关于代币融资风险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给中国Web3.0创业者的普法课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2)禁止虚拟货币兑换业务。
买了虚拟货币钱打水漂怎么办?法院判了!无效!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