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帮锋:“主观权利”概念的重构 | 法学家202406
正因为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变化,主观权利与客观法之间的关系又成为一个较具争议性的问题。这点从有的学者将“主观权利理论”界定为“区分客观法与主观法或主观权利并以此为工具分析和探索法律与权利现象的学说”中,便可见一斑。关于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学者们的看法可被区分为一元论和二元论。所谓一元论,是指在...
《法学家》2024年第6期要目
服务规模经营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其展开依据是承包农户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之间的合同,但服务合同的达成尚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与协调。关键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权分置”;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托管主题研讨一: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2.构建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应妥当处理的四个关系作者:...
法护粮安 |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为端稳“百姓饭碗”保驾护航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基于当地农业行政部门对种子的抽样、送检和现场勘验记录,认定侵权人“真假混卖”逃避监管的事实,依法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切实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人工智能是否应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伦理审思
人的在场是构成“主体”的根本条件,而人工智能只能作为客体讨论人工智能是否应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前提要件,是人工智能能否构成主体或者说人工智能是否具有主体性。主体是个具有特定指称的哲学概念,倘若人工智能无法从哲学上证成主体,那么也难以从法律关系上赋予其主体资格。然而,即使是具有较强自主性和独立性、表现出一...
马晓河等: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并且从人才振兴的政策看,尽管农业科技成果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但其与科技人员的收益并不挂钩,因而绝大多数地区还存在农业科技人才流失和匮乏问题,加之专业化强、针对性高的人才培训较少,导致农业中高端要素支撑力整体不强。(三)新型基础硬件设施落后,农业生产条件尚待提升...
时诚|数据权利的模块化设计
数据权利是由数据持有者与不同相对方的法律关系组合而成的复杂系统,可分解为数据生产关系、持有关系、流通关系、征用关系等权利模块,以此呈现多主体围绕数据分享利益的价值生成格局(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数据生产关系描述了数据持有者将与数据来源者有关的信息记录于数字化载体的过程,数据来源者与数据持有者分别享有法定在先权利模块和数据财...
4·26特辑 | 川渝法院五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2023年20大典型...
成都某科技公司开发经营“引力加速器”软件,使其境外用户能够使用虚假的国内用户名义访问涉案视频网国内版本的内容,规避了某信息技术公司设置的地域屏蔽措施。某信息技术公司认为该行为损害其正常业务运营,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有关“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
何邦武|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质论
由于信奉方法论上的一统性,即因果关系是可以运用逻辑和数学知识加以发现和论证的,科学发现可以经由实验来检验和证明,即便在自然以外的人类社会活动中也是如此,以致对人类历史的掌控,似乎可以转化为用技术去掌握客体化的进程。值得注意的是,当人类在今天面对数字科技时,回首近代科学主义昌明时期这些理性主义的心理和信念,...
高效生态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资源、环境、生态是农业生产的三大自然要素,它们的区分不是对特定的自然实体的区分,只是功能的区分,它们的功能是自然界同一实体所兼有的,只是我们往往在同一时间内不能兼而用之。一般来说,资源强调的是利用,对应的是实体功能;环境强调的是影响,对应的是客体功能;生态强调的是协调,对应的主体功能。以草地为例,它同...
以数字经济赋能农业现代化
二、数字经济赋能农业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在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的背景下,数字经济究竟如何赋能实现农业现代化?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的客观过程,是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那么,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农业实践,首先是农民作为主体改造自然客体的过程,其次是随着实践的发展,现代意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