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实现机理
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诉讼主体、责任方式、衔接机制等方面。笔者从立法、实践和技术三个方面探索民事公益诉讼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运行机理,从诉讼主体、救济客体、诉讼保障、衔接关系四个层面分析该制度所面临的挑战,并探讨民事公益诉讼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实现...
陈帮锋:“主观权利”概念的重构 | 法学家202406
有学者指出,在潘德克吞(Pandekten)法学家那里,一切权利都表征着权利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意思支配关系。当代德国最重要的哲学家哈贝马斯(JürgenHabermas)也有类似的表达,认为“主体权利确定了这样的界限,在这个界限内,主体对其意志的自由行使是正当的”。这种主观化的理解,实质上是将权利归入主观意识的范畴。除了具有主观...
数字法治|陈亮、张翔:人工智能立法体系化的理论证成与路径选择
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发生权利义务联系之中介,由其承载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关涉不同类型制度之间的界分,成为识别调整对象的第二道滤网。首先,在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中,不同节点的立法价值导向有所差异。针对“人工智能科学”的立法着眼于研发端,重在科技伦理、科技政策的法律化“转译”;针对“人工智能产业”和...
新时代新征程中教育公平的人文关怀与主体性价值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教育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主体在自我丰富和完善过程中与外在客体之间关系逐渐明晰过程,也是主体对自身及周围世界的认知逐渐提升过程。以主体性视域下教育公平为研究路径《主体性视域下当代中国教育公平研究》注重将新时代中国的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置于人的主体性视域中,论述人的主体地位在教育公平中的价值...
方延明|传播与人类活动的辩证法——兼论大众传播的主客体间性
因此,人只有在自身的传播活动中才有所谓的主体自觉和与客体的依附关系。作为主体传播的人,通过传播活动使价值诉求得以实现。人类传播史的发展始终以人类对自我效率的追求为终极目标,积淀和传承了人类历史进程中的最主要成果,揭示着社会变化发展的文脉和基因。
何云峰:幸福与奋斗关系问题是劳动教育的核心议题|关注
劳动是主体见之于客体的活动,会有各种结果和后果产生(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主体在发动一个劳动活动的时候,需要对相应的结果和后果有充分的预判,对可能的危害有补救措施,要有合道义方面的事先预防和安排。在无法预判的情况下,要有具体可行的补救方案。这样才能充分保证劳动的正义性和合伦理性,劳动创造出来的幸福才会更加持久和具有更高的可...
时明涛|作为新型财产权客体的数据及其法律保护
其二,客体权益说可以兼顾不同类型数据的使用特点。数据权益的保护应当考虑数据利用行为本身的特点,即数据是如何拥有价值的?或者说,数据因何发挥作用?比较切中要害的回答是数据利用可以发现新知。但在数据利用过程中也会产生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的情况。比如在利用数据自动化决策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分选与歧视的问题。或者通过...
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夯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撑点 | 社会科学报
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发展新质生产力就意味着对生产力各要素有更高更新的质量要求,在劳动者方面,积极看待劳动主体的能动性创造力,更加注重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大力增强劳动者能力建设的智能内容;在劳动资料方面,伴随着数字经济时代到来,数据及其“算法”已然成为最具智能型的生产工具,...
【理响中国】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哲学理据
价值关系中主体的规定是对主体生存论本义的回归。价值关系中人作为主体表示人与事物之间的关系和状态,人既是目的,同时也是手段。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将人融入价值统一体中,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发展依靠人来实现的价值意蕴,不能将二者拆分或合一,二者互融互促、相互生成。人民存在“意义”世界的外在价值即手段性,同时也...
数字技术赋能非遗保护传承的逻辑机理与创新路径
借助“低时延、多平台、广互联”等特性,数字技术改变了非遗项目的传统保存方式,打破了时空限制,构建了非遗传承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新型关系,重塑了保存的模式,重构了传承的场景,创新了产业形态,提升了文化传播的效能(如图1所示)。(一)重塑非遗保存模式因以非物质方式存续的特性,非遗在保护传承过程中更易受时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