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购拒退货 卖家最高罚50万
记者了解到,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退货范围内。另外,除四类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协:非法拒退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东莞市消费者协会...
陕西:日益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上半年,陕西省消保委公众号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典型案例等共48条,视频号、抖音号等视频账号共发布消费教育微课堂短视频14条,头条阅读量超5000余次。在今年第二季度全国省级消费者组织微信号传播影响力排名榜中,陕西省消保委进入全国前七。同时,与省内主要媒体积极开展对接合作,走进陕西广播电视台“秦风热线”栏目进行...
金秋9月都有哪些动态活动?看这一篇就够了
3、曹磊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9月25日下午,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方文军出席会议,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崔砺金主持会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
《条例》全面规制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义务与责任
为了弥补《消法》存在的缺陷,强化对经营者违法行为的行政监管,《条例》第50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存在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时,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新修改的消保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
我们可以说是和消法关系最密切的一个媒体,我们的问题会更加具体一些。第一个问题,想问贾主任,新消法第2条的规定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算消费者,但消费形态变化很大,如购买奢侈品等其他商品,购买的商品房或奢侈品的消费者,他们算不算消费者?如果出现欺诈行为,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超50名车主向2023第十二届中国(杭州)问题车展投诉 部分厂商现场解决
3月15日,由杭州交通91.8、新华网浙江频道、浙江经视、杭州网、每日商报、新浪浙江联合主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杭州)问题车展,在杭州举办(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一贯宗旨,问题车展旨在搭建车主与汽车厂商之间沟通的桥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倡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并通过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督促...
“新三包法”要来了:最高罚50万,网友:能7天无理由退车吗?
“现行汽车三包政策中,企业不履行三包责任最高处罚额度为3万元。这次我们在三包修订计划中引入消法的相关条款,对拒不履行三包责任的行为,最高罚款额度将提高至50万元。”不过,虽然新三包政策将处罚金额提高了十几倍,但不少网友认为50万只是杯水车薪,惩罚力度太小,不足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对消费者有啥好处?
新《消法》将施行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易受侵犯
新《消法》增加了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其第14条和第29条明确规定,法律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此外,在第50条和第56条进一步规定了不法经营者侵...
消法新修传递更强保护信号
第50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利益虽为抽象、无形,但法律也应充分发挥保护功效,既要惩罚严重侵害消费者精神利益的行为,也要对消费者的损害予以充分救济、明确保护。对精神利益的无形伤害,也可采取物质性的、有...
新《食品安全法》 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内容由原来的104条变为154条,增加了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