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看备受争议的定向减资
未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的不等比减资股东会决议符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5条第(5)项规定的“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应当认定该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苏11民终2864号民事判决中认为:公司对投资人进行减资而未对小股东进行减资的情况下,导致小股东持有公司股权增加,实质上增...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修改为“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第二十五条中的“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第...
【职称评审政策-沿用】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界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法释〔2019〕13号执行。第二十二条本资格条件自2021年起实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16〕13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三条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适用公司法时间效力司法解释
(七)公司法施行前,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对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数量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第二条公司法施行前与公司有关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认定无效而依据公司法认定有效,因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争议的下列情形,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一)约定公司对所投资企业债...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批)
2014〕13号)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没有...
全国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108条指导意见
(五)注意《解释》第二条、第三条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在法律适用上的衔接26、如果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之间约定了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情情形的,即便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或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也不能根据《解释》第二条、...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修订广东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和管理...
二、将第四条第(三)项修改为:“相关管理人员及涉爆从业人员身份材料”。三、删除第五条第(三)项,将第(四)项修改为:“相关管理人员及涉爆从业人员身份材料”。四、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申请单位的专用仓库、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等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制作《爆破作业...
今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释合同条款时,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结合相关条款、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参考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一方主张...
全国法院:关于以物抵债纠纷的38条指导意见(2024年1月修订)
《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变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所称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
【普法小课堂】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没有相应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罚金刑的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执行问题,可参照适用民事执行中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