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最高法关于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系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而制定,而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实体审理,以实现实质公平为目标,目前多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裁判。“...
涉查封、扣押、冻结执行裁判案件的审查思路及要点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除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查扣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查扣冻错误,应按照执行行为异议审查。如果案外人基于实体权利主张查扣冻错误,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二、审查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裁判观点选编(第13辑)
由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在如下意义上理解,即符合这些规定所列条件的,执行异议能够成立;不满足这些规定所列条件的,异议人在执行异议之诉中的请求也未必不成立。是否成立,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异议人所主张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如何参照适用“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系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而制定,而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实体审理,以实现实质公平为目标,目前多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裁判。“名下无其...
最高院:《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9条的经营者是否仅限于房地产开发...
最高院认为: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刘兴碧、田多学对案涉房屋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河南高院:关于执行审查案件中若干程序问题的解答(一)
关于执行异议案件的管辖(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原则上应当由负责执行的执行法院管辖,但也存在例外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
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式的57条裁判规则
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定期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以房抵债”取得的房屋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四、以房抵债取得的房屋能否排除强制执行法律上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很容易想到《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29条的规定。第28条针对的是一般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排除执行的法定情形,第29条针对的登记在开发企业名下的不...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四批)
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系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而制定,而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实体审理,以实现实质公平为目标,目前多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裁判。“...
最高法:未穷尽财产调查、强制管理、强制执行、执行制裁等一切执行...
其主张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武汉海事法院以“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船舶等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一、“鑫盛24”轮适宜处置,金马公司于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