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郜云律师研习交通肇事无罪案
第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黎某来...
李四强抢劫案再审后判无罪,判决书载明五大理由详解为何改判
4月19日,备受关注的李四强抢劫再审一案迎来宣判,广东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李四强犯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李四强无罪。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判决书中,对于为何改判,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列举了五大理由:1、原审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李四强参与抢劫所依据的同案人供述经查证不属实。全部同案人均不能...
醉驾无罪“暖心判决”刷爆朋友圈背后: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曾抗诉...
一审判决无罪“宽不至于鼓励犯罪严不至于让人同情”2020年12月23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照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等相关规定,判决何某民无罪。对于是否有罪,法院审理认为,对本案被告人是否作有罪判决,得充分考量几个因素。一是刑法观念上的。刑法的谦抑...
最高法:“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
报告举例说,付某酒后夜间到马某家砸门、叫嚣杀人,马某告知其找错人并报警,付某不予理会并砸碎多片窗玻璃,马某持刀出门制止,付某与其厮打,马某手、背部受伤,付某被刀伤多处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认定马某属正当防卫,宣告其无罪。报告明确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
短评| “醉驾无罪”火遍全网?刚硬的法律与柔软的判决
刚硬的法律与柔软的判决“被告人何赐民无罪”,近期,一份四年前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无罪判决在法律圈刷爆(文末附判决书全文)。在当地醉酒驾驶起诉标准为酒精含量140毫克/100毫升的前提下,何赐民醉酒酒精浓度为99.2毫克/100毫升,但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即其虽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C1证,但驾驶的却是摩托车...
“疑罪从无”应警惕“泛疑罪化”: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此外还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有学者认为,“疑罪从无”原则就是由上述规定概括而来。
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法院判无罪!裁判说理堪称司法典范!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百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何赐民无罪。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
陈光中、李作:轻微犯罪无罪化处理问题探讨
我国刑事无罪判决理由主要包含犯罪并非被告人所为;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并非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等几种类型。通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指向的《刑法》第13条所规定的“但书”条款一直被寄予了出罪的“厚望”。虽然当前理论上对于“但书”条款是否能够作为出罪依据一直存在“肯定...
江东华|论间接结果的体系定位
从实定法来看,限制刑罚适用不等同于压缩犯罪圈,根据刑法第37条,定罪免罚也能起到限制刑罚的作用。在具备犯罪构成的前提下,同样是不具备刑罚发动条件的行为,何以因为间接结果的缺失就能获得无罪判决,而因其他原因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就不能反制定罪,要受到有罪宣告,这恐怕难以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从普遍认知来看,无论...
于同志:刑事裁判文书的构成要素分析
比如,刑法规定的罪名存在法条竞合问题,如果认为犯罪事实不符合指控的特殊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还应考虑是否符合其他一般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符合一般罪名犯罪构成要件的,通常仍可认定一般罪名。而不是机械照搬“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因为不符合特殊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加分析地径直作出无罪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