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网购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
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另一方面,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未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网购维权十大亮点
《条例》第七条还规定了经营者免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同样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和瑕疵担保责任,即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条例》第八条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公开道歉并“退一赔三” 四川多部门联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人民网成都4月20日电(赵祖乐)4月19日,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息,在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取证、支持诉讼下,该委依法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法院调解下,2名被告发布书面道歉声明,并承担“退一赔三”法律责任。据悉,巴中市孙某文、刘某春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合伙成立化肥厂非法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合法、公平、高效的原则。第三条国家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
【3.15普法】如何合理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微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
案说3??15丨网购遇欺诈,应“退一赔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故,法院依据消费者段某的诉请,判决被告某商贸公司退还购物款并承担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款,符合法律规定,对网络购物中的...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尤雪云,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构建起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消费维权职责、消协组织公益职责,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和消费争议解决体系,统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支持经营者依法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形成“一法一条例”框架体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起实施!针对这些新问题做出细化补充
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呵护民生福祉、保护经济活力、维护公平正义,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品质生活,意义非常重大。”4月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