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虚开税额较大,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北京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票货分离必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虚抵进项税额”属于“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逃税行为。故此,除了前述案例之外,不能排除其他法院以逃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可能。同样,对于张某而言,因其从中...
大咖说 | 张明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实害犯,不是行为犯、目的...
第一,《刑法》第205条的原第2款规定:“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显然,如果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以及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但情节并非特别严重,没有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仍然...
刑事法律8月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变化及辩护要点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罪名全称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一个选择性的罪名,本文仅对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票罪的部分进行阐述,梳理并分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的核心认定要件,为法律实践提供一定的帮助。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与情节变化2024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
以案释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多个缓刑案例探析犯罪构成及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学者:出于融资等不涉税目的虚开发票行为,不应论罪
这是因为:一方面,《刑法》205条之一(虚开发票罪)与《刑法》)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在关联条文中,而且后者是前者的补充性规定,因此不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标准,而应当做出相同或类似的解释(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另一方面,《刑法》205条之一与《刑法》205条存在一个轻罪与重罪的关系,如果轻罪的解释结论(不出罪)重于...
虚开发票为何判了逃税罪
然而,除发票和记账凭证外,A公司与B公司之间没有合同资料和其他往来痕迹,双方业务的真实性存疑,税务部门由此认定A公司取得上述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违法,遂将案件材料移送给了公安机关。2023年6月,公安机关以A公司和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生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案件移送至城区检察院审查...
最新司法解释出台背景下的虚开发票行为刑事法律责任探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是指个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下列情形应当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实际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这些情形将不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 新《涉税犯罪司法解释》系列解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涉税犯罪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出罪情形,即“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没有因抵扣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的,不以本罪论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三、调整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