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担保解释第二十四条
民法典担保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担保人,致使担保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担保人就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担保人因自身过错未行使追偿权的除外。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债权人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担保人在债务人破产时...
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同一债务有两个以...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今起施行
第一条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释合同条款时,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结合相关条款、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参考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一方主张...
合同编通则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68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有关规定就该...
...??论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产生的选择权——以《合同编通则解释...
为了统一司法实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7条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所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属于“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并与该解释第28条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所达成的担保型以物抵债协议相并列。第27条在总结司法...
民法典宣传月|合同编通则解释中“认定”类规定梳理与解读
解读:由于民法典第153条明确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因此,民法典合同编所称可作为依据的交易习惯应当具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条件,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解释通过本条明确了两种可被认定为交易习惯的情...
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简称《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
论“正常经营买受人”的善意要求
《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似乎秉持了肯定善意要求的立场,按照司法解释起草者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的说明,对于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所称“正常经营活动”的判断,要求从买受人的角度看,交易本身没有异常性。如果交易本身具有异常性,买受人也不能被豁免查询登记。而若买受人知道或者...
非上市公司未经决议为其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认定
根据公司法第十五条(2023年修订前为第十六条,此次修订仅将条文序号调整为第十五条,内容并无实质性变化)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通常必须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依法履行决议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法释〔2020〕28号,以下简称《担保解释》)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4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一、关于一般规定第一条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