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5万罚单!安全培训台账混乱、签到表造假、安全培训代签字!
二是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针对安全生产实践,将刑事处罚阶段适当前移,规定对具有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三项多发易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
【以案释法】幼儿在校期间安全应由谁守护?
本案争议焦点是幼儿从楼上坠落学校是否起到看护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张小小...
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预防校园欺凌,筑牢安全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
学生安全温馨提醒:守护孩子,向校园欺凌说“不”!——学生安全教育...
——学生安全教育系列之2024年第8期(总期第19…抵制校园欺凌,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告诉孩子们,不做霸凌者,不当受害者,也不要做冷眼旁观者。让我们共同努力,对校园欺凌说“不”,愿所有童年和青春都能被温暖对待。拒绝校园欺凌学会与人交往...
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普及有望纳入国民教育
《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相关技能考核和就业培训内容(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应当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
《荆楚消防》第292期丨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指南
组织社区村网格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仓储物流企业开展点对点的宣传活动发动企业联合社区村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消防管理别留空白一旦发生火灾,相关责任人难辞其咎。2021年5月7日,湖北一物流园仓库发生火灾。事后查明,工业园实际负责人严某祥、安全生产负责人郭某因消防安全责任落...
新华视点|学前教育法草案二审稿回应三大关切
在新增的一章中,草案二审稿明确,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适龄儿童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一幼儿园园长王海英认为,草案二审稿对学前儿童基本权利进行相对详尽的规定,既是学...
全国法院: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纠纷裁判规则
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旅游服务机构等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要求经营者或组织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在处理第三人介入的安全保障义务案件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在具体的场景中认定过错及因果关系,...
安全哪里来?防治欺凌有法也有招
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将“校园欺凌”的概念修订为“学生欺凌”,并作出明确的定义,同时明确了“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2020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也采用了“学生欺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