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修正案(十二)》背景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法经营...
如果行为人有实际出资,并获取与出资比例对应的分红,因不涉及权钱交易,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若行为人同时具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要素的,则属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的“自己经营”;如果并未实际出资,也并未参与经营管理的,则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下述两则案例为例:(二)行为人是否具备具体的经营行为非法...
三堂会审丨以单位名义出借钱款是否属于挪用公款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判定为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王振龙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王振龙以聘用身份参与共同犯...
【民企法务微窗】刑法修正案(十二):如何理解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
一般认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规定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如何理解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构成要件 | 至正...
一般认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规定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
倒卖承兑汇票案例:不属于支付结算业务,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
判例!无证经营合格药品,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实施前两款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实施本条第二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
印波|民营企业产权的刑法平等保护
202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在立法伦理方面的集中体现便是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在修正的八个条文中,有三个条文将规制对象由国有公司、企业的相关人员拓展到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一是修改了《刑法》第165条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二是修改了第166条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三是修改...
杭州刑事律师:电子烟烟具是否属于非法经营罪管制范围
而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因此,非法经营罪处罚的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电子烟的烟具虽然属于电子烟,但是却不属于烟草专卖品,不在非法经营罪的...
今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要点 | 新法探究
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犯罪主体由“董事、经理”扩大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介绍买卖外汇,没赚钱,也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对于外汇类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描述,“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