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正式废止!
禁令共计9条,分别如下: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管理办法,事关97家央企安全生产
第五条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第一类: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电力、建材、仓储等企业。第二类:主业从事电子、医药(化学制药除外)、纺织、旅游、通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4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生...
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盯紧守牢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省、市级安委会或中央企业总部挂牌督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重申了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及追责问责。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明确提出:“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生...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条禁令》。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言行、压件不查、违规办案、案件质量问题、重复举报化解不力等专项整治,制定《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谈心谈话、离岗离职从业限制等制度,规范干部选育管用。聘任国家监委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面...
央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央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中化新网讯日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将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自3月1日起施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同时废止。
激活“党建+安全”模式 辽沈集团党委筑牢安全生产“红色堡垒”
辽沈集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聚焦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作业场所、设备设施故障、安全管理缺陷等问题,规范执行所长制要求,对危险作业场所、三级危险点、重大危险源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开展检查248次,分厂领导进班组204次。在危险区域和关键工...
事关安全,今起施行!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瞒报、谎报、迟报事故,或者事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