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商事行为及法律后果的核心裁判条文
03、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04、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韩朝炜&施鸿鹏:商事职务代理权越权行使的效果归属 | 院校合作微课程
第一种情形构成无权代理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发生效力,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句明确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人员就其超越职权范围的事项,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主张该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句规定实际上是对民法典...
无权代理行为是否不发生法律效力,陕西城固县法院审理这样一起纠纷案
林某将李某车辆损坏,因林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驾驶人王某与孙某达成调解协议,其并无车辆所有权人明确授权或委托,属于无权代理。但该案李某以调解协议提起诉讼,应视为对王某该代理行为的追认,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调解协议的约定,由孙某按汽修票据支付修理...
表见代表与表见代理的责任体系
行为人在代表单位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既可能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做出忠于单位的意思表示,又可能为了个人利益而实施个人行为,只有当个人意思与单位意思重合时,行为人的意思才是单位的意思,行为人的行为才是单位的行为,这些行为的效力就会及于单位,这是“标准”的代表和代理行为,亦是单位对外经营交易的理想状态。但由于行...
【普法专栏】《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五十条分别规定了第三人欺诈和第三人胁迫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但未对第三人的责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五条填补了缔约阶段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立法漏洞,规定了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其重大意义在于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法律锦囊 | 新公司法下公司对外担保实务问答
通说认为,公司章程不具有对世效力,第三人也不负有审查义务,故从交易安全考虑,公司不能否认法定代表人超越约定限制权限的行为,除非公司能够证明交易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代表人缺乏代表权(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即为此例。但在代表权的法定限制下,任何人不得以不知道法律规定为由免除注意义务。申言之,法律一...
刑民交叉 | 闭环双重欺诈行为的司法认定——以贷款担保双重欺诈为例
摘要:通过对双重欺诈行为刑民法律关系的解析可见,当双重欺诈中两个被害人形成有效的民事合同关系时,其刑民法律关系形成闭环,贷款担保双重欺诈行为是其典型。在闭环双重欺诈行为中,由于民事合同效力的确定性,民事义务人成为财产损失的最终受害人也是确定的。因此认定闭环双重欺诈案件要充分重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以有效民事...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界定——《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是合同效力制度中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为效力认定规则16条
5.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形下其不同私章的代表效力——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幸福集团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并不禁止同一人同时兼任多个不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同一人同时兼任...
【民企法务微窗】最高人民法院: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规则12条
但是,法人设立分支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是否及时进行了工商登记,具有诸多因素,不能仅根据工商登记来确定分支机构在从事某一民事法律行为时法人是否已经设立了该分支机构。即使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登记而未登记,也并不能因此免除法人对该分支机构从事的民事活动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