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领域7个重点问题解析
二、环境污染行为已经经过刑事和行政诉讼程序审理的,被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但由于证明标准和责任标准存在差异,故最终认定的案件事实在不存在矛盾的前提条件下,可以不同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认定的事实。三、鉴于委托排污型环境侵权中委托人侵权故意的隐蔽性,对委托...
4个案例!新增处理处罚中审计与评估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
注册会计师对A公司进行年报审计时,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充分关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输入数据有误;二是未充分关注应收账款组合划分有误;三是复核分析过程记录不充分,就同一客户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差异较大、不同应收账款组合对应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比例差异较大等事项,未见详细...
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履职智慧丨我做律师的“策略”故事??
同时,囿于社会大众对于破产案件认知的局限性,关联主体对于通过司法程序推进企业出清程序的排斥性,部分政府行政部门对于破产案件的重视程度性不高,以及许多入库的管理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部分破产涉众案件矛盾激化,信访情况频发,破产案件推进困难,严重制约了后续的债权认定、资产处置和公平受偿程序。因此,...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通知
关联企业不符合实质合并审理条件的,可由共同的上级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4.中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企业规模较小、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或认为确有必要的破产案件,报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所管辖的破产案...
刑破交叉案件程序与财产处置问题研究
“非同一事实”刑破交叉的第二类,即破产企业涉嫌其他涉财犯罪,其他犯罪与破产不是同一事实,刑事程序只能处理该犯罪行为,但不能解决企业破产问题,不宜刑事优先而应分别审理。实务中,不少破产案件因涉刑而不加区分地被中止破产或者驳回破产申请,此做法值得商榷。“非同一事实”刑破交叉的第三类破产企业牵涉他人犯罪,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承包纠纷”为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的规定,应视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作出处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
三味·智享集丨“保交楼”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破产在建工程续建问题...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顺位,但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各类优先权的保护顺位规则尚不明确,实践中妥善解决冲突矛盾依据不足。1.商品房消费者优先权的认定标准不够明确。在建工程停工,商品房无法如期交付,严重影响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准确认定商品房消费...
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通知
6.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通知其纠正;不予纠正的,可以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7.各级法院应当积极与本级政府建立常态化的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筹破产审判相关工作,妥善解决企业破产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对话朱小苏:上海破产业务的市场化征途与律师的全能挑战
行业内部对破产法的应用和破产案件的处理方法尚未形成成熟体系,社会公众对破产法和破产管理人制度更不了解,破产法被视为一门相对冷门的法律领域。在此背景下,上海破产业务的早期参与者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案件办理经验不足、人员配置有限以及市场认知度低等等。与此同时,朱小苏律师作为见证者之一,亲历了2008年上海市...
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妥善处理“僵尸企业...
推动三大配套机制建设是指:第一,推动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无产可破案件中的经费保障问题。目前看,解决破产费用不足问题最有效的方式是财政部门拨款援助建立破产费用保障资金。对此,最高法院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协调,推动破产费用基金落实。第二,推动建立破产税收优惠机制。最高法院将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针对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