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如何破解难题?
如果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执行困难,或者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将面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结果。什么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肖世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针对执行标的为金钱之债的执行案件的一种结案方式,金钱之债指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内容为给付金钱。根据法律规定,在穷尽财...
...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后案件中止执行...
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终结执行相比,中止执行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执行案件并没有结案,只是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一种情况。在当时还没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种结案方式。2014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范执行立案、结案行为,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执行案件...
一文弄清执行中止、终本、终结程序
1.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2.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4.被执行...
申请执行,我需要提供哪些财产线索?案件终本是什么情况?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案件终本后,并不意味着法院就不管了。“终本”只是暂时性停止案件执行程序,而不是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已经采取的失信、限制消费、限制...
【司法调研】民事执行程序中调解机制的应用研究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对执行标的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案件将会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当被执行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就履行执行调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意味着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和执行调解协议都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有...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民诉法司法解释44个重点问题解析
《解释》第4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第2款规定,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赢了官司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的10个期限一定要了解
按照规定,此时不算结案,只能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报结,待全部案款执行完毕才是结案。执行工资战线有时会拉得很长,持续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情况都存在。补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是一种结案方式,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案件终本后, 申请恢复执行是否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1.“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法院裁定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后,虽然可以对执行案件作结案处理,但该行为并不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和执行依据...
用“智慧”定分止争 让“公平”一触即达!看他们如何智能解析审判...
“预重整期间能否停止对债务人的执行?”这是某基层法院一名法官在一个叫“随时问问”的微信小程序上提出的问题。遵义中院民一庭法官袁晶晶对此作出回复:“虽然目前大量破产案件适用预重整程序,以提高重整成功率,缩短案件审理时间,但预重整只是一个庭外协商和重组的非正式程序,不能以受理预重整为由中止对债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统一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一条本意见所称执行案件包括执行实施类案件和执行审查类案件。执行实施类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因申请执行人申请、审判机构移送、受托、提级、指定和依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