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律师事务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五个须知!
最后,如果所占用的土地为一般耕地的话,只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可(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街道办除外),但征收的土地如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话,一般必须要报国务院批准,对于没有权限批准的部门如果批准征收土地,那么该相关部门所批准的批复文件则属于无效文件,属于非法批准征收。实践中,如果广大被征...
凯诺律师:“外嫁女”能否享受土地补偿分配?
凯诺律师:“外嫁女”能否享受土地补偿分配?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其中,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归农民个人所有,所以,这部分土地补偿费是直接发放给村委会的。但并不代表着土地补偿费就全部是村委会的了,一般村委会在收到...
凯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如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
农村宅基地过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农村宅基地过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这是来自京康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张顺律师处理的一个关于当事人在该村合法承包土地用于种植,后在承包的部分土地上搭建鸭棚进行养殖,并办理有营业执照,当事人为了方便养殖,在承包土地上修建了房屋,后镇某府于2024年3月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人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江西乡村振兴律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时,应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
农村土地权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同时,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以及第...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调整承包地需要经过什么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
如何了解最新的农村土地政策调整?
五、咨询专业律师或顾问对于复杂的政策问题,咨询专业的土地法律顾问或房地产顾问是非常必要的。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解读和实操建议,帮助理解和应对政策变化。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列出了获取农村土地政策信息的几个主要途径及其特点:通过上述途径,可以全面而深入地了解最新的农村土地政策调整,为相关决策提供坚实的...
嫁出村后征地拆迁补偿就没份了?律师:完善法律畅通救济渠道保障外...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户籍等发生变动,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争议愈发复杂,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聚焦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外嫁...
楹庭史鹏举、李婷婷律师赴珠海,对590亩土地重大违法征收案调查
2023年11月29日,北京楹庭律所行政纠纷专家律师团队的李婷婷律师和史鹏举律师来到了广东珠海,针对一起590亩土地案涉2.9亿的重大违法征收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当事人是珠海某镇村民,在村集体土地上拥有合法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因某生态产业园项目工程建设需要,镇主管部门拟征收村经济合作联社的集体土地面积约590亩。后...
与失去土地的出嫁女并肩
法律工作者也在接案中察觉到这一问题。从2004年起,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千千律所)就不断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村出嫁女的求助。她们说,“土地被征用后,分不到征地补偿款”、“申请不到宅基地,没法盖房”、“结婚前有土地,结婚后土地被收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