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公共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根据规划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供特定对象停放车辆的场所,包括居住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停车场等。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的供社会公众临时停放车...
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_芜湖市政务公开平台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和大(中)型建筑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根据停车场设计规范和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和大(中)型建筑未配建停车场或者配建的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邀您来提意见!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停车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并将政府建设和管理停车场、扶持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停车场等所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道路停车泊位设置...
事关开封城区停车!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停车设施,是指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公共停车场是指供社会公众机动车停放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人员机动车停放的场所。道路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依法施划供社会公众机动车停放的场所。非机...
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德州发布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场配建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实行动态调整。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
停车场管理办法公布!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县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人防、消防、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居住区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的指导(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第十六条下列区域或者路段不得施划道路内停车泊位:(一)城市主干道、快速路主路,桥梁、隧道及其连接线、匝道路面;(二)建筑物周围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盲道和无障碍设施通道;...
设计导则4月起施行!重庆为中心城区高品质居住区建设立“标准”
在此基础上,主要道路应进行适老化、适幼化、无障碍设计,至少有1条完整的人行归家路线;主要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所有道路宜具备良好的夜间照明;居住区主入口附近区域宜设置访客临时停车位,居住区内部停车场(库)应合理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导则》还规定,高品质居住区配套设施应按十五分钟...
地下车库能否停放电动汽车?政策文件汇总来了!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本市各类停车设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军车停车免收停车费。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时,免收停车费。第二十九条调整居住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应当由业主依法共同决定。违反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小区停车收费价格的,由住房城乡建...
...政策文件 【政策】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停车...
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已投入使用的停车设施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第十四条公共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按照规范设置停车场标志牌、车轮定位器,划定交通标线和泊位标线,配备停车诱导系统,对停车泊位实施编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