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治报·法院周刊》|贵州高院发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典型案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的规定,对于本案余某、呙某主张的死亡赔偿金,因有证据证明其经常居住...
山西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办案指引(2020年)
12、受害人伤残等级较髙(七级以上,含七级)需要常年护理的,可以参照《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护理费。四、营养费13、营养期可以参照公安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结合案情确定,或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
重庆五中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座谈会议纪要(27个司法实务)
22、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标准”...
湖北地区2024年人身损害案件最新赔偿标准发布 | 附:官方文件+关联...
1、目前,湖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仅公布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根据的规定,即日起,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含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44990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新标准31500元/年进行计算。2、根据的规定,目前,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含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误工费怎么计算?一文梳理
标准的表述是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2.1误工期lossofworkingtimeperiod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时间*年收入/365《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七)其他不符合评定条件的(www.e993.com)2024年9月22日。第十条养老机构评定的等级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养老机构可以申请重新评定,评定程序按照复评方式实施。第十一条养老机构在获得评定等级一年后,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等级晋升申请。养老机构经评定通过晋级后,由民政部门换发相应等级的牌匾和证书,原评定等级自动失效。未...
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在获得评定等级一年后,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等级晋升申请。养老机构经评定通过晋级后,由民政部门换发相应等级的牌匾和证书,原评定等级自动失效。未通过晋级评定的,继续保留原先等级。养老机构在等级有效期内有且仅有一次晋级机会,且应该逐级晋升。养老机构晋升等级后有效期为三年,在...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七)其他不符合评定条件的。第十条养老机构评定的等级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养老机构可以申请重新评定,评定程序按照复评方式实施。第十一条养老机构在获得评定等级一年后,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等级晋升申请。养老机构经评定通过晋级后,由民政部门换发相应等级的牌匾和证书,原评定等级自动失效。未...
【以案释法】评估意见能否作为认定误工期的唯一依据?
承办法官孙国君解释说,虽然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评估意见书建议李某损伤后的误工期限为180日,但评估意见书并非确定误工时间的唯一依据。评估机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4年11月26日发布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标准进行评估的,该规范虽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
被外卖小哥撞伤后造成工伤,误工费还赔不赔?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