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学发生摩擦后在网络上发文辱骂,法院:构成侵权,公开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本案中,乙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内容提及甲某姓名,内容存在多处低俗、侮辱性的言论。乙某发布涉案内容虽然事出有因,但在网络上公开发布不当言论宣泄内心情感,已超过了言论自由的合理范围,构成对甲某名誉权的侵害。...
议事业主群一言不合就“开撕”?法院:侮辱性言论构成侵权
南山法院法官表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由业主、员工等人员组成的微信群聊具有公共空间属性,群成员在此类群聊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官提醒,在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言时,应遵守法律...
人民法院案例库系列:微信上发表不当言论构成名誉侵权的认定
朋友圈是网上交流的一种方式,并非法外之地,朋友圈发表动态或在他人动态下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他人名誉受损,可认定为构成名誉侵权。2.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与名誉权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均应在法律赋予的限度之内,禁止任何人以享有行使自己权利为由侵害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在他人开放的微信朋友圈...
法官答疑:酒店发现偷拍探头,经营者“不知者不怪”合法吗?
二是肖像权。民法典明确除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以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三是名誉权。如果偷拍者泄露、流传、公开偷拍内容,或采取添加不当的标题、评论等方式,降低了被偷拍者的社会评价,还可能构成民法典规定的“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四是个人信息权益。偷拍图片、视频内容...
业主舆论监督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二、《民法典》总则编和侵权责任编关于认定侵权行为及责任承担的一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劳资纠纷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被起诉,法院:侵犯名誉权
04法官提示,劳资双方应在社交媒体发声注意方式,确保言论属实、有证据证明且用语妥当,避免侵犯他人名誉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1日。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岗位、薪资、离职、社保、工伤等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较为常见,但是近年来,二者之间因工作问题进一步衍生出的名誉权纠纷也时有发生,导致涉诉劳资双方矛...
【以案释典】利用自媒体侵害公民名誉权民事责任的认定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钟楼法院名誉权纠纷案典型案例
另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来认定。本案中,被告张贴的大字报上载有的“玩女人的贱男”带有浓烈感情色彩,具有一定侮辱性,原、...
酒店内发现偷拍摄像头,经营者能否“不知者不怪”
如果偷拍者泄露、流传、公开偷拍内容,或采取添加不当的标题、评论等方式,降低了被偷拍者的社会评价,还可能构成民法典规定的“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四是个人信息权益。偷拍图片、视频内容很可能涉及个人信息,包括面部特征、身体特征、行为以及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这不仅违反民法典人格权编有关个人...
普法|在小红书发帖讨薪成被告,法院如何判?|原告|侵权|名誉权|流浪...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侵害名誉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其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通常有四个:1.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是指引起特定民事主体的名誉遭受贬损的行为。民法典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