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再审被驳回的,还有这三种救济手段,千万不要错过期限!
二是收集新的证据,重新起诉;三是向法院、检察院、人大等国家机关申诉。一、检察监督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申请检察监督,民事诉讼检察应在判...
龚俊锋:民事诉讼再审阶段权利救济路径探析:以某再审案为视角
在民事诉讼再审阶段中,当事人可采取的权利救济路径主要包括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以及申请法院依职权再审。笔者近期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由对民事再审阶段可行救济路径的充分探寻与穷尽运用,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笔者在二审法院作出对委托人不利判决的情况下介入案件,...
【司法调研】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救济途径探析
根据这一规定,在司法确认程序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救济途径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提起异议。需特别注意的是,这一救济渠道须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即当事人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为司法确认的裁定书具有可执行性,若不及时纠正,将会导致后...
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的常见法律问题| 法通识
不同于二审程序,申请再审是特殊的司法救济途径,基于既判力理论,申请人的新证据须足以推翻原生效裁判,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如果新证据与原审诉讼具有可分性,可以另行起诉处理的话,一般不应冲破原审裁判的既判力而启动再审程序。如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原审遗漏提交了一张借条,其诉请也未包括该借条所涉款项,原判生效...
关于再审受理与审查的55个裁判观点
据此,由于原判决、裁定被撤销,审判程序重新开始,当事人依法可以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提交新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追加当事人,适用一审程序的相关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之后的程序并非再审审理程序的延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亦非再审裁判。当事人不服撤销...
生效判决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请,后又发现“新证据”的司法救济!
第一,该“新证据”系判决生效后“新出现的证据”,这是生效判决对新证据丧失既判力的时间标准;第二,“新的证据”与原生效判决不冲突,并不证明生效判决存在错误,这是“新出现的证据”脱离审判监督程序的基本条件;第三,“新出现的证据”并没有在“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也即能够避开“重复诉讼”的制度困境(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
张坤| 作为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行政自我纠错
在前述王建设诉兰考县人民政府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虽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但却指明申请行政程序重开作为其救济的途径。在当事人因法定救济期限届满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救济时,可以请求行政机关重开行政程序进行自行撤销或废止来纠错。三、通过行政自我纠错化解行政争议的理据...
...苏元元”带您了解“一站式”第四十九期(特别程序救济途径...
有哪些救济途径?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涉及民事权益争议,不适用调解。同时,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不能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逾期申请再审的救济途径探辨
综上,逾期申请再审的救济途径可以概括为: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逾期申请再审,在其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之后可以转而为向检察机关申请或请求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还可以不以申请再审为前置条件而直接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此外,法院也可以将当事人的逾期再审申请或被驳回再审...
周末选读//“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再审救济机制——节选自辩论...
有案例也认为,当事人就作为裁判基础的基本事实、主要证据材料和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辩论,陈述了意见,并不存在二审法院剥夺辩论权利的事实。可见,将“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限于主要事实的辩论是有其合理性的。3.以存在重大程序瑕疵为救济必要再审是以诉讼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以及作为判决基础的资料存在异常缺陷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