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混淆之虞的认定:以客观事实标准替代拟制主体认知标准
这种状态属于真实发生过的事件,且一经发生后便不可更改,其独立于法官的主观认知而存在,不以法官的意志为转移。因此,相对于法官对商标侵权的判断而言,混淆之虞属于客观事实范畴。或者可以说,消费者对被告行为的主观认知状态,便是法官进行商标侵权判断的客观事实依据。商标侵权的认定逻辑过程可用下图表示。图2商标侵权...
文学常识与文化知识的错题解析
消息的结构通常是按照重要性递减的原则安排,称为“金字塔结构”。不是“递增”的原则安排。故选A。17.(2021·江苏徐州·八年级期中)下列文学常识和文化知识,表述不恰当的一项是()A.消息是迅速、简要地报道新近发生的事件的一种新闻体裁。它最大特点是时效性强和真实客观,新闻特写则兼有新闻和文学的特点,...
东方法学特稿|江海洋:论人形机器人的刑事主体地位与归责
这是因为“自由意志”的来源很大程度上仅是一种对“个体自由”的主观感受,该理论的客观性和证明力都存在疑问。对此,部分持否定说的学者亦不否认,其承认自然人的自由意志是一种虚拟,其认为智能机器人之所以不能法律拟制,原因在于它缺乏人的自由意志拟制的社会基础。鉴于“自由意志”的不确定性,司法实践显然都尽可能地...
《现代法学》2023年第6期要目|刑法|法律|民事诉讼_网易订阅
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软计算=贝叶斯法则+语言概率”,即用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所反映的信息,不断修正、调整其主观上以语言变量而非数值形式表示的概率性认识(置信度),经渐进收敛,对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形成“内心确信”,然后据以作出裁判。关键词:模糊逻辑;软计算;贝叶斯法则;语言概率;计算思维新科技法学5....
《临床营养管理 节选50》科学认识
(1)真理性指在科学认识的主观形式中包含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认识成果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合理反映,体现了主客观的一致。(2)系统性又称逻辑性,即科学认识不是零碎的经验知识,必须自成系统,是有自己的前提、论证和结论的自洽系统(autonomoussystem)。一切只要是零散的、不系统的认识,就不可能...
张明楷:犯罪故意中的“明知”
倘若乙没有击中被害人,则是应否处罚间接故意的未遂犯的问题,但不影响乙主观上存在杀人的间接故意的判断结论(www.e993.com)2024年7月25日。在采取容认说的我国刑法中,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的非难可能性,并不是仅取决于知道的程度,而是同时取决于是否具备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只要行为人知道或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
江海洋|论人形机器人的刑事主体地位与归责
这是因为“自由意志”的来源很大程度上仅是一种对“个体自由”的主观感受,该理论的客观性和证明力都存在疑问。对此,部分持否定说的学者亦不否认,其承认自然人的自由意志是一种虚拟,其认为智能机器人之所以不能法律拟制,原因在于它缺乏人的自由意志拟制的社会基础。鉴于“自由意志”的不确定性,司法实践显然都尽可能...
高中政治试题常见知识性错误剖析
剖析此题易误选b项,即虽能认识到美国民主的阶级性是资产阶级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是对大多数人的专政,但却据此认为美国民主发展程度不高。实际上,美国的民主发展程度在资本主义世界是相当高的。与民主性质不同的是,民主程度是指民主的实现程度,即民主原则和精神转化为实践的程度、状况和水平,它是民主的量的...
德国刑法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以德国司法判例为中心
“欺骗”意味着有意识地对他人主观认知进行影响[Vgl.BGHSt47,1(3).]。因此,只有自然人能够成为诈骗行为的对象,机器不能被骗。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既可以是通过作为实现的,也可以是通过不作为实现的。作为的欺骗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并不存在的事实或者歪曲事实的真相。所谓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所表述的是内容与...
思鸿教育教师资格笔试最常考的易混知识点!不看会丢分!
提高有赖于其对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1)科学的世界观和先进的思想都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作基础;(2)学习知识本身是一项艰苦的劳动,可以锻炼培养学生的优良道德品质另一方面,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为学生积极地学习知识奠定了基础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是一个能动的认识过程,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对学习的积极性起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