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妇女儿童维权法律,这些知识你要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妇女有结婚、离婚自由,不受任何人干涉;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
【学点法律】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必修2《法律与生活》易错题(下)
纠正: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60.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只须让父母吃好喝好。纠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61.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
【民法典解读】《民法典》人人必知的49个法律要点
34.离婚负债多,法律来辨析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35.离婚案件中二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
《民法典》新增条款“日常家事代理权”相关裁判规则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通说概括为“日常家庭事务”或者“日常家事”。日常家事,是指为满足正常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所必需的,非属人身性的一切事务,比如,购买食物、衣服等生活用品,正常的娱乐、保健、医疗费用,通常的子女教育费用等。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
【学法一刻】妇女儿童维权法律,这些知识你要懂!
父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是犯罪行为(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如果父母等监护人把未成年子女交给陌生人带走或者送到别人家里生活,还收了钱,可以拨打110电话报警或者直接到派出所求助。来源/平凉妇女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泾川妇女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学法一刻妇女儿童维权法律,这些知识你要懂!》...
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
围绕“精美常州提升行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美好生活·德法相伴”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活动,培树“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加快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梳理修订和推广实施,促进乡村形成良好精神风貌。7.加强经济薄弱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局《关于发挥司法...
【学典断案】《民法典》新增条款“日常家事代理权”相关裁判规则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通说概括为“日常家庭事务”或者“日常家事”。日常家事,是指为满足正常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所必需的,非属人身性的一切事务,比如,购买食物、衣服等生活用品,正常的娱乐、保健、医疗费用,通常的子女教育费用等。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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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反映出当下部分夫妻对于未来生活没有良好规划,对家庭财务状况没有清晰认知和及时有效沟通,放任与自身消费能力不相匹配的消费,未能践行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导致家庭不堪债务重负。[10:13:00][廖春迎]:(三)部分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债权人而言,亲朋好友出借款项给夫妻,多是出于情谊、信任或碍于情面,出借...
《民法典》的88个知识点
《民法典》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三)增加规定情势变更制度《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