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 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对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确认成员身份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外部成员而言,鉴于其制度目的是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引入外部资金、技术等,不具备身份性特征,...
何孟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规制思考
2017年重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后称“农合法”)则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权为基础,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可取得法人资格,与其他市场主体享有平等法律地位,在合作社规模、责任形式、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方面与现代农业公司...
戴煜宸|乡村振兴背景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风险规避
首先,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主要目的,但集约化发展本身就是一个风险因素。一方面多个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流转至同一经营权人,意味着农户的土地收益维系在单一经营权人手上,该经营权人的经济情况、经营能力和诚信度决定合同能否按约履行;另一方面,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流转,出于简化运行成本...
「乡村振兴」黄承伟:深化农村改革的根本遵循与政策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家包地、户户务农,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本实现形式……要以不变应万变,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不变,来适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推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持久的制度活力。要在实践...
深化农村改革的根本遵循与政策指向
明确了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的科学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家包地、户户务农,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本实现形式……要以不变应万变,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不变,来适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推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使农村基本经营...
何海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解读三中全会...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www.e993.com)2024年9月29日。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6.3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张瑜:详拆三中【百项】改革任务
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在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
【专访】刘守英:推动城乡权利平等开放,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 |...
未来,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保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公平地获得农地承包权,以及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地并获得收益的权利,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农户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和社会保障费用等的权利。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赋予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经营权的处...
【周末书苑】新书 | 房绍坤《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与实效...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着重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包括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2018年4月21日,中...
陈甦:籍合组织的特性与法律规制的策略 | 法宝推荐
”在一些规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立法中,也确认户籍作为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本标准,如《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第15条第1款规定,“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成员,户口保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再如依《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