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前提是合同的明确约定
只能是被审计对象,合同约定的审计部门指的就是审计局,必须按照审计局作出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第三方公司不是双方约定的审计单位,其作出的审计报告也不是双方约定的最终的审计报告,2007年12月5日双方签订的结算协议不能作为本案工程的最终结算依据。
工程款久拖不结引发连环诉讼,“结算以审计为准”是否合理?
江西赣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农业大学法学副教授高鹏介绍,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明确约定了“结算以审计为准”,则应当将审计结论作为确定工程款的依据。“不过,近年来由于建筑工程行业不景气,以财审为借口对工程款故意久拖不结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高鹏指出,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建设单位进行审计是一...
最高法院六巡民商事纠纷55个争议问题 最新裁判观点汇编
3.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相关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出借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该如何认定和处理?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相关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出借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相关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不能理解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或者出借资质的对价或好处。
最高院裁判案例|政府投资项目是否须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合同价格形式:暂定合同价(工程总价原则上不能超出中标价,实际结算以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4版相关计价定额等为计价依据,以审计结果为准)。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3.2允许分包的约定:须通过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分包给第三人。15.3.1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原则上不允许出现正变更,因总包...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 代建合同...
最终以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项目总投资额为准。5、项目设计方案:由经甲方确认的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评估的方案内容由乙方负责确认)。6、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丈量为准。(二)代建工期目标:D地块于2026年07月12日竣工(D地块竣工时间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时间计算)。
江西心者建设工程律师:结算条款约定以政府审计为准,可以突破?
总结:虽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已约定工程结算以“政府审计”为准,但在审计结论正式出具之前,若双方另外达成结算合意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就应当视为对原合同结算条款的改变,应以双方结算的工程款为准,并且双方已履行该工程款结算的,政府审计结论自然不作为结算的依据(www.e993.com)2024年10月10日。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并且拟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55亿元调整至10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1.75亿元调整至3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1.7亿元调整至2.5亿元;拟将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债转股方式对北京天源建筑...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增资债权之上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事项。(二)债权转增资操作模式1.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2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17250号《审计报告》,以2023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丙方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023.94万元。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1)租赁价格:19元/月/m2(不含税);(2)利源股份承诺合资公司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租赁厂房的权利不受任何其他第三方妨碍,若发生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导致合资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租赁厂房,给合资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利源股份承担。其他具体约定以利源股份与合资公司另行签署的《厂房租赁协议》为准。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1、上表中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3、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人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确定。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于未签订正式合同,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