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有这7种情形,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0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0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0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07、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党政机关约谈机制解析:谈后不改将被处理处分
是对领导干部的普遍谈话,就某一个问题大范围约谈干部;第二种是个人有问题,但问题并不是很严重,这时给予约谈是警示性的;第三种是已经确定有问题要问责,但是并不清楚问题的具体情况,通过约谈让约谈对象老老实实把问题讲出来,以确定具体的问责方式;第四种是已经问责了,属于问责后约谈,是要求约谈对象...
纪法百科·通报解读 | 按时如实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一是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者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处分。二是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充分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对未经查核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干...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哪些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
总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3种责任类型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承担相应的责任。直接责任者既包括党员,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而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专指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条例》分则部分有近40处对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因其违犯党纪行为作出明确而严格的处分规...
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的八种“错误打开方式”!多人因此被处分
开网店、做微商虽然不是经营传统意义上的实体公司或企业,但同样属于从事营利活动,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身为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这样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有规定的。案例2016年6月17日,河南省济源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该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嫣嫣弄虚作假长期请病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调整了哪些内容?为什么修订?
领导干部政绩观扭曲、错位等问题,《条例》修订过程中,将政绩观错位的相关处分规定,纳入政治纪律,进行充实完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学条例 守党纪】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知应会知识...
5.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A、留党察看B、撤销党内职务C、严重警告D、警告6.中共党员、某镇民政所所长马某某,在发放救灾物资时,给其弟弟多发五袋大米和三桶油。请问马某某的行为属于违反群众纪律中的哪种情形?()...
...| 违规选任干部行为、侵犯党员权利行为、违规发展党员的处分规定
《条例》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共有三种情形:(1)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这是指领导干部具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组织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本应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但在依照党内...
严查“退而不休”谋利等问题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此外,《条例》修订后,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就“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答:《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党员领导干部涉及统计造假的纪律处分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共有两款。第一款: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