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2024年5~8月法学核心论文概览·数据法领域
数据财产赋权的立法可命名为“数据权条例”,不同于传统所有权制度和经典知识产权制度,其有限的保护范围(权利客体)、相对的排他效力(权能内容)、有效的共享流动(权利利用)构成了数据产权立法的主要内容。15.数据竞争行为的类型化重构及法律规制作者马贤茹刊目《法商研究》2024年第3期摘要步入数字时...
谢晓尧:参与文化、利益相关者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 数字法治...
比如,非同质化通证(Non-FungibleToken)具有数据的本质,是记载于区块链上、用于标识数据文件的数字化凭证,这并不影响其为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提供唯一的、不可互换的数字所有权证明。再如,账户被视为“处于互联网治理过程的核心”,形成于赛博空间的数字身份和声誉数据,既是数据,也是虚拟财产。本文目的不在于精准界分...
推进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刑法消极治理功能之所以成立,一是因为以刑法的基本功能为刑法治理社会秩序的功能为起点,可以发现刑法处罚范围的扩大与缩小都属于刑法治理的方式,因此应当在规范论的视角下,研究刑法应在何种价值判断下选择扩大或者缩小刑法处罚范围;二是因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善治”目的要求刑法消极治理功能,刑法应当在“多元治理”中追求善...
获奖论文展播 | 数据犯罪刑事规制的挑战与出路—以数据法益为中心
挖掘、利用、处理、存储、交易、流通、生产的各个环节,甚至正在成为其他犯罪的上游犯罪、伴随犯罪,为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甚至绑架罪等其他犯罪提供预备阶段的犯罪助力,危害后果则体现出规模化、扩散化的特征,这也对刑法保护数据安全、评价侵犯数据安全犯罪的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给传统刑法保护路径模式带来新的挑战。
汪雄:从《刑法》第20条第3款的适用范围反思刑法的立法价值
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行为,某一行为只要符合所列举的某种行为,就是暴力犯罪行为,如果不符合,不一定不是暴力犯罪行为,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概括模式的要求;其次,概括模式采取的是“人身安全+暴力”模式,这通常也是刑法上判断是否属于重罪的模式,“暴力”是对犯罪行为方式的描述,“人身安全”是对侵犯客体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要点
4.犯罪客体不同:洗钱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同时也会妨害正常的司法活动秩序;而掩隐罪的侵犯的客体主要系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社会秩序(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5.主观明知不同: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中“明知”的认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作为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洗钱罪亦要求犯罪人对上游犯罪存在...
...| 网络著作权被侵犯怎么“刑”?——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犯罪...
一、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基本考察二、网络著作权犯罪认定的疑难剖析三、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合理路径本期召集人吴菊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日新月异。网络作为新时代的产物,其传播信息的迅捷性、公开性为人们获取知识、娱乐提供了充分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为...
仙桃法学家论坛 | 张明楷: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依据
第一,虽然法益可以分为个人法益、社会法益与国家法益(后两者合称为公共法益),但由于国家的存在及其作用是为了保护个人法益,或者说,国家只不过是为了国民而存在的机构,并不存在自身的利益,所以,如果将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确定为对公共法益的犯罪,实有本末倒置之嫌。虽然对不能还原为个人法益的公共法益...
华政考研:重要财产类犯罪的认定盗窃、诈骗、侵占、抢夺、……
如果是为索要债务,其行为就是有因的,则不构成财产犯罪,根据手段只能构成侵犯人身权利的非法拘禁罪。在法律用语上,绑架和非法拘禁似乎完全不一样,但实际上又有相同之处。所以,以下表述是可以成立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非法拘禁就是绑架;不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以索要债务为目的的绑架就是非法拘禁。在本案中,...
京都释法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
4.犯罪客体不同:洗钱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同时也会妨害正常的司法活动秩序;而掩隐罪的侵犯的客体主要系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社会秩序。5.主观明知不同: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中“明知”的认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作为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洗钱罪亦要求犯罪人对上游犯罪存在...